诗词研究·重要诗人·刘伶
一作刘灵。生卒年不详。字伯伦。沛国(今江苏沛县一带)人。魏、晋间名士,“竹林七贤”之一。形貌丑陋,淡默少言,放情肆志而不措意于文翰。在家脱衣裸袒,人讥责之,伶以“吾以天为屋,屋为衣,君不当入我裈中”为辞。好酒,妻泣谏之,伶谓当祝鬼神,自誓戒绝。妻具酒肉,伶跪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仍饮酒食肉。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随之,曰:“死便埋我。”晋武帝泰始初,对策,言无为之治,以无用罢官。后以寿终。今存《酒德颂》一篇,见《文选》卷四七,《北芒客舍诗》五言一首,见《艺文类聚》卷七。主要事迹见《晋书》本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