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研究·诗法格律·诗律·护腰
腰,谓五言句之第三字;护,上句之腰不宜与下句之腰同声。然同平声无妨,同仄声则不可。如杜甫《春望》:“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山”、“草”为第一、二句之腰,“花”、“鸟”为三、四句之腰,“连”、“抵”为五、六句之腰,“搔”、“不”为七、八句之腰,皆平仄异声,是为护腰。然唐人似多不拘,如杜甫《送孟十二仓曹赴东京选》:“君行别老亲,此去苦家贫。藻镜流连客,江山憔悴人。秋风楚竹冷,夜雪巩梅春。朝夕高堂念,应宜彩服新。”除尾联之“高”与“彩”合于“护腰”的要求外,馀皆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