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研究· 《诗经》的分类·雅
古来关于雅的解释颇多,其中影响较大的有:
1. 雅为正政。如 《毛诗序》:“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兴废也。”这是对雅诗内容政教功用的解释。
2. 雅为正声。如朱熹 《诗集传》: “雅者,正也,正声之歌也。”郑樵 《通志·昆虫草木略》: “朝廷之音曰雅”。
3. 雅为夏地之诗。如孙作云《诗经与周代社会研究 ·说雅》:“西周王畿原来是夏人的故地,而‘夏’ 字亦可写作 ‘雅’,因此称西周诗为‘雅’。西周的诗,若按照地域来讲,本来可以称为‘夏诗’,但因为‘夏’字与‘雅’字古同音,人们常常用 ‘雅’字来代替 ‘夏’字;也许为了与三代的‘夏’有所区别,所以就把‘夏诗’称为‘雅诗’。”孙作云在同书 《论二雅》 中又说:“《大小雅》和《诗经》其余各部分(十五《国风》、三《颂》) 的区别,不在于体裁( ‘风’、‘雅’、‘颂’的体裁)、不在于作者(贵族或平民)、不在于音乐 ( ‘雅乐’ 或什么乐),而在于时代和地域,就是这些诗是西周晚期周京及近畿之诗。因为是周京之诗,所以有周天子之颂、有贵族的送别诗、有没落贵族的讽刺诗,又有相当数量的民歌。”
4.雅为乐器。章太炎《太炎文录初编·小疋(yǎ古雅字) 大疋说》: “郑司农注《笙师》 曰 ‘雅状如漆筒而弇 (yǎn)口,大二围,长尺六寸,以羊韦鞔(mán)之,有两纽疏画。”章太炎以为雅是近似鼛鼓的一种乐器名,同时又认为是一种发声乌乌的曲调名。说“雅”即“乌”,二字古音相同。西周的根据地即后来的秦地,而秦地曲调特点是其声“乌乌”,因此推想,西周的诗歌也必然其音“乌乌”; 而“乌”又可以写作“雅”,因此把西周的诗叫做“雅”。
今人一般认为雅是正的意思。“天子之乐曰雅”(《左传》昭公二十年),雅即朝廷正乐,就像周人称官话为“雅言”一样,也称朝廷正乐为雅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