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诗论· 续诗品》新诗鉴赏
诗论,一卷,清袁枚撰。枚见《小仓山房集》。
此书小序云:“余爱司空表圣《诗品》,而惜其只标妙境,未写苦心,为若干首以续之。”可知作者模仿《诗品》之形式,以写创作甘苦,全书三十二条,比较全面地描写和论述了诗歌创作中的种种问题。
袁氏主“性灵说”,此书也贯穿了这种主张。
三十二条大致可分论诗歌本体、论诗人修养、论艺术构思、论诗歌写作四部分(当然具体到每条很难截然归类)。论诗歌本体大致有:葆真、安雅、著我、崇意、振采、结响等六条。
作者强调诗要表达情感,而且是真实的情感。“伪笑佯哀,吾其优矣。画美无宠,绘兰无香。揆厥所由,君形者亡。”那些虚伪的矫饰必然在艺术中站不住脚。但这个“真”还须用“雅”来规范,否则就是“庸奴叱咤”。诗中表现的“真”,还须是诗作者个性的表现:“竟似古人,何处著我?”
对于诗,作者认为最重要的是诗中所表现的“意”。他在“崇意”中说:“虞舜教夔,曰‘诗言志’。何今之人,多辞寡意。意似主人,辞如奴婢。主弱奴强,呼之不至”。这些清楚地说明了诗情和辞采的主从关系。
作者也重视词采和用韵等艺术形式上的问题。他认为没有词采的诗作仿佛是“西施蓬发”,须“沐”而“洁”,须“熏”而“香”,强调在词采上加工的重要。
至于音律,他说:“诗本乐章,按节当歌。”诗歌应具有音乐性。
论诗人修养,大致有:斋心、理气、尚识、戒偏、博习、知难、求友等七部分。袁氏认为:“诗如鼓琴,声声见心。心为人籁,诚中形外。我心清妥,语无烟火。我心缠绵,读者泫然……心之孔嘉,其言蔼如。”诗是诗人情志的直接表现,所以诗人的情感必然给读者以感染。因此,诗人应加强修养,以“仁者”的态度对待诗歌创作。使读者得到像春风一样的抚煦。“理气”一条就是具体讲诗人修养过程。他主张诗人要心胸开阔,加强养气,使气无不顺。
“尚识”条讲诗人要有见识,“戒偏”条讲不要“分唐界宋”,自立于偏,要博采广收,积学储才。并充分认识到诗歌创作中的困难,因而要“求友”。
论艺术构思大致包括:神悟、即景、精思、澄滓、割忍、辨微、取经、矜严、藏拙等九部分。神悟、即景二条描写了自然风物对诗人灵感的触发,“诗如化工,即景成趣”,形成的作品则是“但见性情,不见文字”。“精思”一条,描写了诗人进入构思阶段的艺术思维:“惟思之精,屈曲超迈。人居屋中,我来天外。”
在构思中袁枚还强调过滤掉渣滓,割去不必要的枝叶,抓住最精要之点。所谓“我饮仙露,何必千盅?寸铁杀人,宁非英雄”。在芟芜存菁的过程中要能“辨微”,警惕似是而非的东西。在构思中还提醒作者要“取径”正确,“扬长避短”。
论诗歌写作大致包括:相题、选材、用笔、空行、固存、布格、择韵、勇改等八条。这些都是写作诗歌中的具体问题。“相题”,指审题。选材,指用典。“用笔”,指笔法的灵活性。“空行”,指于不用笔处见意。“固存”,指须用笔沉滞处,则应固而存之。“布格”,指布局。
最后拔萃、灭迹两条带有总结性质。作者认为按照此书指点去写诗,就能写出出类拔萃,“神理超超”的作品,“灭迹”,是指毫无人工痕迹,一首成功的诗篇就像自然生成的。
此书收入《清诗话》,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排印本。
另有今人郭绍虞注本,有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