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曲论·词论· 窥词管见》新诗鉴赏
词论,一卷,清李渔撰。渔(1611~1680)字笠鸿,中年后号笠翁,亦号笠道人、随庵主人、新亭樵客等,金华兰溪(今属浙江)人。生于如皋,明诸生。入清不仕,以写小说、戏剧及率戏班搬演戏剧为生。
全书共二十二则,大多是针对明词创作之弊而发。此书之开篇就强调词之特质。批评明词多类似民间小曲,指出词应该“上不似诗,下不似曲”。并说:“大约空疏者作词,无意肖曲,而不觉仿佛乎曲;有学问人作词,尽力避诗,而究竟不离于诗。”“诗有诗之腔调,曲有曲之腔调。诗之腔调宜古雅,曲之腔调宜近俗。词之腔调则在雅俗相和之间。”李渔着重论述了词曲之间的区别,从“神情气度”到“一字一句之微”,作者均作了细致的辨析。
关于词的内容,作者提出:“文字莫不贵新,而词为尤甚。”“意新为上,语新次之,字句之新次之。所谓意新者,非于寻常闻见之外,别有所闻所见,而所谓之新也。”他指出在日常习见的生活中就有极奇之事,极艳之情,这些“考诸诗词,实为罕听罕睹,以此为新,方是词内之新”。词语之新对于富于新意之作品,在李渔看来反而不特别必要:“意之极新,反不妨词语稍旧,尤物衣敝衣,愈觉美好。”
他还提出“词之最忌者有道学气,有书本气”。强调“好词当一气如话”,要使人可解。此书多讲词之作法,词衰落三百年后,这是第一部系统论词专著。
有中华书局1986年排印《词话丛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