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诗歌别集·宋代部分· 玉楮集》新诗鉴赏
诗别集,八卷,南宋岳珂撰。珂(1182~1243?)字肃之,号亦斋、东几,晚号倦翁。岳飞孙,岳霖子,汤阴(今属河南)人。嘉定间出守嘉兴,定居府西北之金陀坊。官至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制置使、宝谟阁学士。岳珂痛其祖父为秦桧所害,为之剖白辩冤,奔走呼号,作《吁天辩诬录》《天定录》等,后编为《金陀稡编》。
此集为作者自戊戌到庚子(1238-1240)三年期间(任湖广总领“西溯鄂”和东归江州旧居,提举州太平兴国宫,以及进谒临安时)诗歌作品的结集,共收三百五十八首诗。岳氏因写诗得罪于人,罢黜五年,此时初被起用,故集中所登录之诗充满了愤懑和不平之气,所谓“老夫五年受奇谤,身则渔樵志犹壮”(《戊戌二十日……》)。许多诗篇感慨仕途维艰,人心险恶,如《太行道》《长门怨》等。作者既不为失位而悲,也不因得官而喜。在《试庐陵驾发竹丝笔》中借物喻志,表明自己坦荡磊落的心迹:“此君素以直节名,延风揖月标韵清。何人心匠出天巧,缕析毫分匀且轻。居然束缚复其始,即墨纡朱封管城。世门官爵岂必计,且幸一家同汗青。”丐
岳诗中还有一部分表达自己以身许国的壮志,如《病虎行》《浩歌行》《玉唾壶》等。
岳诗颇著气势,有乃祖之风,但较为粗糙,与刘过、江湖诗人接近。此集名取义于《韩非子·喻老》《列子·说符》宋人刻玉为楮叶三年而成之意(此集亦为三年的作品)。
岳集以抄本流传,至明有岳元声刻本。
常见有台湾商务印书馆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