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俗学·礼制·婚礼

礼俗学·礼制·婚礼

完成婚姻关系的过程及其礼仪,在 “五礼” 中属嘉礼。婚的本字作昏,即黄昏,《仪礼》中介绍 “士婚礼” 就写作 “昏礼”。据郑玄注释: “娶妻之礼以黄昏为期,故名。所以要选择黄昏,因为此时正是阳往阴来的时辰。”后来才加上 “女” 旁,写作“婚”。在古代,婚姻不仅是男女个人爱欲的满足,而且具有 “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的使命,即俗话所说的 “继香火”。因此,男婚女嫁就不但是个人行为,而且也是家庭或家族的大事,因此倍受重视。即使在现代中国,父母还以子女适龄未婚为 “心病”,这种心理在西方民族是难以理解的。中国自古是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的婚俗及其礼仪也有所不同,但自从华夏先祖在商周之际进入文明社会后,其男婚女嫁就逐渐有了一套约定俗成的礼仪,并被后代王朝定为礼制,为汉民族普遍认同。这就是儒教经典备载的“六礼”。“六礼” 原来是周代贵族男子的婚娶礼仪,据 《仪礼·士昏礼》,“六礼” 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等六个步骤及其礼仪。“纳采”是婚礼的第一礼,男家选定意中人后,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女家同意后,男家再备礼请人前去求婚。纳的意思就是纳送,其所纳送的礼物用雁,因为在古人心目中,雁为候鸟,顺阴阳往来,象征男婚女嫁顺乎阴阳,后代也有用羔羊、合欢、嘉禾、胶漆等物代替的,都用以象征夫妻关系和睦牢固之义。“问名” 是婚礼的第二礼,男家行纳采礼后,再托媒人询问女方的名字、排行、出生年月日时等,以便男家卜其吉凶,这实际上是男家详细了解媳妇及其娘家的过程。“纳吉”是婚礼的第三礼,男家行问名礼后,在自家祖庙中卜问吉凶,若得吉兆,男家再遣使者通知女家,于是两家就正式缔结姻亲关系,后代称为定盟,现代称为订婚。纳吉是正式订立婚约,行礼时须有信物,古代用雁,后代多用首饰、戒指、彩绸等。“纳徵”是婚礼的第四礼,徵的意思是成,即男家在纳吉之后,将币帛等贵重彩礼送给女家,纳币以成婚礼,故又称“纳币”。币指作为礼物的丝织品,以及鹿皮等,非指钱币,后代称为 “聘礼” 或“财礼” 等。纳徵所送彩礼数量取双忌单,如束帛 (丝绸) 为十、鹿皮成对 (即俪皮) 等。“请期”是婚礼的第五礼,男家行纳徵礼后,即派使者往女家征求成婚日期,但这只是一种走过场,因为男家已经卜得吉期,请女家决定婚期只是谦辞,以示尊重对方,女家自然辞让一番,意即婚期由男家决定,于是男家使者将婚期告知女家,故后代 “请期” 直称“告期”。婚礼的第六礼是 “亲迎”,到了约定的婚期,新郎于黄昏时分亲自前往女家迎娶新娘。至此,“六礼”完备,婚礼的男女主人公才正式登场,举行拜天地祖宗、拜堂、合卺 (后代演变为“交杯酒”)、入洞房等婚庆仪式。“六礼”本是贵族婚礼,在其整个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繁文缛节,因此,随着这一婚礼模式在民间的流行,也逐步有所减省,而所送礼物也因时因地不断变化。宋代朱熹作 《家礼》,就将 “六礼”简化合并为纳采、纳吉、亲迎三项,类似现代的求婚、订婚、成婚三部曲。元明清三代,朝廷颁布的《士庶婚礼》就是依据 《朱子家礼》制订的,但品官却必须严格依照古礼举行“六礼”,以显示官民之间的等级差别。从现代的角度看,“六礼”所包括的仪式实际上只是婚礼的前奏曲,现代将亲迎后的婚庆典礼才称为婚礼,这是古今婚礼一词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