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学说·商君书
战国秦法家的名著。是秦法家论著的合编,托名商鞅所作。《四库全书总目》称: “殆法家者流,掇鞅余论,以成是编。”商鞅 (约前390-前338)出身卫国贵族,原叫公孙鞅,后因军功,秦孝公将於、商两县(今陕西商县东南) 的十五个邑封赏给他,故号 “商君”,又叫商鞅。商鞅少好刑名之学,曾在魏国谋事,后西入秦,以强国之术说动秦孝公,委以国政。商鞅反对法古,主张因时制宜,声称:“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 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竭力主张变法以图富国强兵,得到秦孝公的支持。商鞅变法是战国法家思想的一次具体实践,其主要内容为:一、鼓励耕织,限制工商,禁止游学之士; 二、奖励军功,废除官爵世袭制,不论出身贵贱,一律依军功授爵; 三、实行什伍(类似后代的保甲) 连坐制度,即一家犯罪,九家必须告发,否则十家连坐; 四、实行郡县制,废除西周以来的分封制。新法实行五年,秦国就走上了富强之路。尽管商鞅在后来秦国内部的政治斗争中身败名裂,甚至在后世也因其为人 “刻薄寡恩” 而被以恶名,但其变法却为秦国成为战国七雄、并进而统一天下奠定了经济军事基础。《商君书》 虽非商鞅亲笔所书,但可视为其富国强兵之学的总结。如《更法》 称 “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 《赏刑》称 “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 《开塞》称 “不法古,不修今”; 《壹言》称 “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 等,都可在 《史记·商君列传》 中得到印证。此书也是战国秦法家的治国经典,其中所鼓吹的君权至上、以法治国、重农抑商、愚民政策等主张都曾在秦国以及秦王朝的政治中实际运用。不过,商鞅所谓的富国强兵之道,虽可以为专制帝王造就军事强国,但却不大受人欢迎,因为按照他的主张,国家只需要百姓 “喜农而乐战”,工商以及文化人等都是“多余的人”,也就是说,全国除帝王及其官僚机器外,都应该成为农民与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