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附:语言学·六书
古人分析汉字归纳出的造字法和用字法。“六书” 一词最早见于 《周礼·地官》,据载,国子 (贵族子弟) 八岁入小学,学习 “六艺” 即礼、乐、射、御、书、数,书就是 “六书”。《汉书·艺文志》 始列 “六书” 名目: 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东汉许慎 《说文解字叙》记 “六书” 名目与次第为: 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据许慎解释: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见意,上、下是也;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 (弯曲),日、月是也;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会意者,比类合谊 (义),以见指撝(归), 武、 信是也;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过去曾有人认为,这是仓颉造字六法。清代学者戴震不同意这一说法,指出:“指事、象形、形声、会意四者,字之体也; 转注、假借二者,字之用也。” 也就是说前四者才是造字法,后二者是用字法。这涉及到对 “转注” 和 “假借” 的理解。戴震的学生段玉裁认为,“转注”就是 “互训”,如 《说文解字·老部》 以 “老” 释 “考”,以 “考”释 “老”: “考者,老也”,“老者,考也”。按照段玉裁的理解,“转注” 是一种解释、使用同义字的方法: “注者,灌也。数字展转,互相为训,如水相为灌注,交输互受也。转注者,所以用指事、象形、形声、会意四种文字者也。数字同义,则用此字可,用彼字亦可。”所谓 “建类一首,同意相受”,即将属于同一义类、可以互训的字 (同义字) 归在一起,以某一字来统其义,如《尔雅·释诂》: “初、哉、首、基、肇、祖、元、胎、俶、落、权舆,始也。”就是将一系列可以互训的字用“始”来统其义。“转注”说的是同义字,“假借” 则是说的同音字,一些事物有名无字 (这一现象,古今相同),取同音字来表示,“依声托事”,这就是假借。有人认为 “假借”是古人写别字,这种看法是错误的。有 “指事”、“象形”、“形声”、“会意” 四法,就有了独体之 “文” 和合体之“字” 即文字; 而有 “转注” 一法,则有多字同义的现象; 有“假借”一法,遂有一字多义的现象。这些在原来属于小学语文的基本知识,汉代以后却成为专家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