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学·儒教·上帝
儒教的至尊神。上帝观念并非来自西方的基督教,而是华夏民族固有的宗教观念。在商朝的甲骨卜辞中,就已经有了“帝”这个字,据近代学者王国维的考证,“帝”是 “蒂” 的初字,即花蒂之蒂,即万物之始,于是商民族就用这个字来尊称他们的始祖神。而在神人合一的时代,始祖神也就是至尊神,既是民族之始祖,也是众神之主,所以又被称为 “上帝”。在商朝后期,不仅始祖,凡是已经死去的先王都被尊称为 “帝”,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商民族的 “上帝” 实际上是已故先王 (也就是列祖列宗) 的一个抽象。无论是始祖也好,还是列祖列宗也好,这个 “帝” 或“上帝”都有着浓厚的氏族色彩,是某一氏姓或氏族的至尊神。当周民族战胜商民族后,便对这一观念进行了改造,简单地说,就是将始祖神和至尊神一分为二,把 “上帝” 的氏姓色彩抹去,使其高高在上,与 “天” 的观念联系在一起,成为周王朝治下的各民族、各氏族都必须尊奉的大神,于是 “上帝” 也就更多地被称为“昊天上帝” 或 “皇天上帝”,有时也简称为 “天帝”。“上帝” 既然并非一族一姓的始祖或列祖列宗,那么他当然就不会对某一姓或某一族特别恩宠或眷顾,而是公平无私俯视着人间,谁有 “王天下” 之德,就让谁做天下之王。胜利的周民族理直气壮地对失败的商民族说: 上帝如果是你们的祖先,是你们一族一姓的保护神,那么我们周民族为什么拥有了天下呢?所以,当周民族祭祀上帝时,更多地是称颂先王的功德,而不是一味赞美上帝。这一非氏姓或非氏族的上帝观念不仅更能解释古代 “革命” 的原因,而且更能符合多氏族、多民族的大一统王朝的国情。东汉经学家郑玄曾经解释说: 远方的蛮夷不懂得中国的伦理,所以只有拿 “天帝”和 “天子” 的观念去威慑他们。但是,另一方面,当上帝的氏姓色彩消失了以后,其政治色彩却逐渐浓厚了起来,成为人间帝王独家的偶像,而与臣民没有多少直接的关系。这就是儒教的上帝与基督教的上帝的区别。所以,当明代中期来华的耶稣会传教士用儒教的 “上帝” 一词来对译他们的Deus(天主) 以后,一般国民逐渐忘记了老祖宗,还以为“上帝” 一词来自基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