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学·体裁·野史
古代私家所撰杂史的别称。“野史” 是一种习称,并非目录学上的标准分类,所以在古代目录书的 “史部” 中找不到“野史” 一类。通常所说的 “野史”,是相对官方钦定的 “正史”而言,泛指文人私家撰述的有关历史掌故的文字,即 “杂史” 中的笔记、史传、杂录等。“野史”所记,多为作者耳闻目睹或道听途说的逸闻趣事,因为不代表官方意见,故忌讳较少,如明清两代的 “文字狱”,我们就主要是从“野史” 的记载中了解其真情实况。又因为 “正史” 或 “别史”主要是记载名流和大事,关于官场宫闱的秘闻、社会生活的细节、风土人情的变迁,以及形形色色的悲剧等等,我们就只能在 “野史” 中读到。鲁迅非常看重 “野史”,甚至认为,要真正了解中国的历史,必须读历代的 “野史”,而不能完全听信 “正史”。事实上,鲁迅对中国社会和历史的深刻认识,就得益于他对历代 “野史” 的泛观博览。如果说 “正史”是治国平天下的学问,那么 “野史” 就是增长见识、开阔眼界的学问。当然,“野史” 并非都是信史,传信传疑,有时甚至近于“小说家言”,故又有 “稗官野史”之称。简而言之,“野史” 的价值,是在 “正史” 之外给后代读者提供了认识历史的另一种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