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文论·文气
传统文论的基本范畴。“气” 原指构成宇宙万物本体的“自然之气”,也指人的 “精神”,类似今天北京人所谓的 “精气神”。“气” 有清浊,而清浊之“气” 自然要体现在文章之中,这就是所谓 “文气”。最早使用这个概念的是魏文帝曹丕,他在 《典论·论文》 中称: “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足,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于子弟。”曹丕所谓“文气” 实际是指由作家天生的气质、个性、才能所决定的文章风格。此后,“文气”便成为传统文论的一个基本范畴,并派生出 “逸气”、“骨气”、“灵气”、“神气”等范畴,来表述不同的风格。历代作家都将 “气” 视为文章的精神,如唐韩愈说: “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北宋苏辙说: “文者,气之所形”;明归有光说: “文章,天地之元气,得之者,其气直与天地同流”; 清代刘大櫆说: “神气者,文之最精处也”; 近代曾国藩说:“为文全在气盛”。这些都是作家为文的亲身体会。又有 “养气”之说,将 “气” 视为一种精神状态,可以培养而致。如孟子说:“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刘勰 《文心雕龙》有 《养气》一篇,主张作家应 “调畅其气”;苏辙称:“文不可以学而能,气可以养而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