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学说·富民论
儒家主张的经济政策。所谓 “民”是指与官 (国家)相对的百姓,儒家主张 “民为邦本”,故使百姓富足,即 “富民”被其视为理想政治的目标。在儒家看来,富民与富国是相对的,因为国家财富的来源在百姓,增加国库收入,就意味着减少百姓的财富。儒家主张 “薄赋轻徭”,就基于其富民的思想。据《论语·颜渊》 记载,鲁哀公请教孔门弟子有若: “年饥,财用不足,怎么办?” 有若说: “何不实行彻法(什一税)?” 鲁哀公说: “取二,我还不足,怎能实行彻法?” 有若回答: “百姓足,君王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王孰与足?”这句话的意思是: 民富,则君王不至于独贫; 民贫,君王也不可能独富。也就是说,富民是第一要义。孟子不但反对横征暴敛,而且主张“去关市之征”,不收商税。他斥法家的 “富国” 主张是 “富桀”。后代儒家多以 “富民”说为根据,来反对国家专卖制度和官办商业,说这是 “与民争利”。这里的“民”,泛指农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