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含秦)散文·历史散文·《左传》·宫之奇谏假道

先秦(含秦)散文·历史散文·《左传》·宫之奇谏假道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宫之奇谏曰: “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 ‘辅车相依,唇亡齿寒’ 者,其虞、虢之谓也!”

公曰: “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对曰: “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于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且虞能亲于桓、庄乎? 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 而以为戮,不唯偪乎? 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公曰: “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

对曰: “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 《周书》 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又曰: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又曰: ‘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 “虞不腊矣! 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 “吾其济乎?”

对曰: “克之。”

公曰: “何时?”

对曰: “童谣云: ‘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 其九、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 “晋人执虞公。” 罪虞公,言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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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选自《左传·僖公五年》。文题《宫之奇谏假道》是后人所加,亦作《唇亡齿寒》。

这篇故事,原是春秋时代“晋灭虞虢”整个历史事件中的一段。清人选编时(如《古文观止》等)作了删节,即删去晋侯的第一次“假道于虞”的文字,现在选读的是其第二次假道的文字。

第一次“假道”事件,发生于鲁僖公二年(前658年)。当时,晋侯以“屈乘”(屈地产之良马)和“垂棘璧”(垂棘产的宝玉)为诱饵,诱使虞公上钩,不但应允“借道与晋”,而且自己首先出兵攻打了兄弟国——同是姬姓的虢(guō国)。虞公与晋侯一同攻打了虢国,夺取了国都附近的下阳城。

第二次“假道”,就是这次“复假道”,是僖公五年秋天的事。晋献公又要向虞国“借道伐虢”。虞国大夫宫子奇根据当时形势与情理,力谏虞公警惕晋侯的不良居心。但可惜,虞公拒谏,终于使虞公国亡身辱。

宫子奇,虞国大夫,一作宫奇。晋献公两次向虞假道伐虢,宫子奇就两次力谏,均为虞君拒绝,因而他率众奔曹。三月后,晋灭虢后虞亦被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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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不满五百字的短篇幅文章,内容虽然繁密充实,但结构却简要单纯,全文可分两大段,即——

第一段(文首至“神其吐之乎”):力谏假道;

第二段(“弗听”至篇末):拒谏灭国。

以下即按段分节略讲——

第一段:力谏假道



这大段有三层意思——

第一层:论势以谏

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

宫之奇谏曰: “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翫。一之谓甚,其可再乎?谚所谓 ‘辅车相依,唇亡齿寒’ 者,其虞、虢之谓也!”

一、诠词释句:

晋、虞、虢——均为春秋时的诸侯国国名:晋,国都于绛,即今山西翼城县东;其国君为晋献公,即晋侯。虞,国名,今山西平陆县东北;虢(guó帼),其地在今河南陕县东南。虞,虢,均为周之姬姓小国。虢仲封国称“东虢”,为郑所灭;虢叔封国称“西虢”,即本文所指之国。

启与翫——启,开启,引申启发,意指启其贪心。翫,“玩”的异体字,此指轻视,忽视。

辅车相依——辅,此指面颊;车,此指牙床,彼此相依。一说,辅,指车轮两旁的夹板,大车载物必赖“辅”支持,辅与车即相依关系,亦通。

二、略述大意:

鲁僖公五年,晋献公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

虞国大夫宫子奇听说晋侯又来借路攻伐虢国,立即向虞公进谏说:“虢国是虞之外围屏障,虢如果灭亡了,虞国一定也会随之灭亡。千万不可启发晋侯的贪欲,对于盗寇是不可以轻视疏忽的。头一次让路给它,已经很失策了,还能再次失策而给以让路吗?”宫子奇进一步援引谚语说:“谣谚所说的面颊与牙床相依,失去了嘴唇就使牙齿受寒”,这就是指虞、虢两国的依存关系而言”。

第二层:论情陈辞

公曰: “晋,吾宗也,岂害我哉?”

对曰: “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从,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为文王卿士,勋在王室,藏於盟府。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且虞能亲于桓、庄乎?其爱之也,桓、庄之族何罪?而以为戮,不唯偪乎? 亲以宠偪,犹尚害之,况以国乎?”

一、诠词释句:

宗与昭——宗,宗族,犹言同宗共祖。“昭”,古代宗庙次及墓次。其制是:始祖神位居中,子在左,称“昭”,子之子在右,称“穆”。周以太王(古公亶父)为始 祖,其子三人:泰伯、虞仲、王季都称为“昭”。

大伯不从二句——大伯,即泰伯,他不从常规,不听太子之命,故没有继承王位,而让位于其弟季历,自己避居于吴。

卿士与盟府——前者,指首席大臣;后者指司盟之官,即掌管盟约之事,兼行记勋之职。

桓、庄——指桓叔与庄伯两族,同为晋献公同族堂兄弟。

——“逼”的异体字,意即威胁,逼迫。

二、略述大意:

虞公听了宫子奇之谏,不以为然说:“晋侯也姓姬,与我们是同一祖宗啊(与他们同属周成王之弟唐叔虞之后裔)。难道会害我们呀?”

宫子奇针对此语,辩驳说:“太伯、虞仲都是太王古公亶父的儿子,泰伯不从“立长”之常规,让位其弟王季(即季历)而避居于吴,故而未继承王位。虢仲、虢叔都是王季的儿子,曾做文王的首席大臣,对王室立下了大功,那些纪勋与盟誓等文书都收藏在盟府。晋侯要灭虢国,怎会爱护虞国而不加危害呢。再说虞、晋两国关系,能比他们自家人桓、庄更亲密吗?他们本应受到晋献公关爱的。可桓叔、庄伯的族人有何罪过?晋侯却把他们全部杀害了,这不是由于忌恨他们势大了威逼自己?对于同宗至亲尚且如此,何况我们有一国之利,献公意欲夺灭,还会放过虞国?”

第三层:论理力诤

公曰: “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

对曰: “臣闻之,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故《周书》 曰:‘皇天无亲,惟德是辅。’ 又曰: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 又曰: ‘民不易物,惟德繄物。’ 如是,则非德,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冯依,将在德矣。若晋取虞,而明德以荐馨香,神其吐之乎?”

一、诠词释句:

享祀丰絜两句——祭品丰盛清洁。絜,同“洁”。据,安也。据我,即安享我的祭供。

皇天无亲两句——见《周书·蔡仲之命》(《古文尚书》)。说皇天不会随意同某人特别亲近,它给予帮助的是有德行者。

黍稷非馨两句——亦见《周书·君陈》。香气远播的称“馨”。而黍稷(指祭祀供品米饭之属)不算很芳香,只有德行显著的人才是如此。

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周书·旅獒(ào敖)》作:“人不易物,惟德其物。”这是说,不同的人祭祀,其祭品不变,可神只享用有德之人的祭品。繄(yī衣),同“其”,繄物,即其物,指那件物品。

冯依——即凭依。冯,通“凭”。

——不食。

二、略述大意:

虞公还是不同意宫子奇的谏辞,进一步申辩说:“我献享的祭品既丰盛又洁净,鬼神们一定会安然享用,会赐福保佑我的。”

宫子奇便说:“我听说过,鬼神并不对人人都亲近,光保佑那些有德行的人。所以《周书》说:‘皇天是不与人人亲近的,它只对有德行的人才给以帮助。’又说,‘祭神的米饭算不得芳香,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最为馨香,其香气可以远播’。还说:‘人们进献的祭品常常不变,而鬼神只欣享有德之人的供品。’如此看来,国君如没有德行,人民就不得安宁,鬼神也不愿意享受你的祭品,神明所据以保佑的标准:就是德行,对那些道德高尚者加以庇护。若是晋国攻取了虞国,你自以为‘明德’而供奉了馨香的祭品,神明难道会吃了它吗?”

第二段:拒谏灭国



第一层:晋围上阳

宫子奇原以为自己引经据典说了一大番道理,可以打动君主之心,改变心意,可是,事与愿违——

弗听,许晋使。

宫之奇以其族行,曰: “虞不腊矣! 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

八月,甲午,晋侯围上阳,问于卜偃: “吾其济乎?”

对曰: “克之。”

公曰: “何时?”

对曰: “童谣云: ‘丙之晨,龙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焞,火中成军,虢公其奔。’ 其九、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也。”

一、诠词释句:

以其族行——带领自己全族离开虞国,投奔于曹。

虞不腊矣——腊,岁终祭神。周礼:十二月祭祀百神,称为“腊祭”。是说虞国不及岁终。

晋不更举——晋国不须再次举兵(攻虞了)。

上阳——虢国首都,即今河南陕县东南。济,成功。

丙之晨两句——丙日早晨,皇尾(龙尾)为日光所掩,伏而不见。日月相会,曰“辰”。

均服振振——即谓服装整齐,很神气。均,作“袀”,袀服,戎服,黑色。

鹑之贲贲——“鹑”,此为星宿,即鹑火星,“贲贲”(bēn奔),飞动的样子。

天策焞焞——天策,傅说星;焞焞(dùn炖),昏暗的样子。

火中成军——说鹑火星在中时出动军队。

丙子旦四句——丙子日的清晨,太阳在尾星的位置,月亮在天策星的位置,鹑火星则居中。

二、略述大意:

虞公不听劝谏,即允许晋国使者“借路打虢国”的要求。于是,宫子奇只好带着自己同族人离开了虞国,远走逃难去了。临走时,他说:“虞国之亡已等不及年终‘腊祭’的时候,在我走后,就要亡国了。晋侯也不必另外举兵攻打虞国了。”

周历八月甲午,晋国围困了虞之国都上阳,并向卜偃占问此役之前景说:‘我这次能成功吗?”卜偃答道:“能够攻克。”献公又问:“什么时候?”卜偃略带神秘神情答道

“童谣早就说了:‘丙日早晨,星尾为日光所掩,伏而不见,当日月相会之时。可以见到一支服装整齐,显得很神气的队伍,取下虢国的龙旗。至于什么时候可以进兵,你看,天上有飞动的鹑火星,还有昏暗的天策星,当鹑火星居中时即可进兵,虢公即出逃了。而九、十两月之交,丙子之星,正是太阳在尾星位置,月亮在天策星位置,鹑火星则居中,大举进攻的时机,一定是这个时候。”

第二层:执虞公媵秦

冬十二月,丙子朔,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于王。故书曰: “晋人执虞公。” 罪虞公,言易也。

一、诠词释句:

十二月——此指鲁用之周历,即晋用夏历的十月。丙子朔,初一日丙子,同前述九、十月之交相应。

虢公——虢国主公名丑。京师,即指东周都城。

媵秦穆姬——媵(yìng硬),作为陪嫁奴隶。秦穆姬,晋献公之女,嫁与秦穆公。

修虞祀与归其职贡于王——仍旧祭祀虞国祖先;也将虞国应进贡周王的贡物继续下去。

故书曰两句——指《春秋》经文的记载。

罪虞公与言易也——前者,是说归罪于虞公;后者指虞公太疏忽。

二、略述大意:

冬之十二月初一,晋军灭了虢国,虢公丑逃到东周首都洛阳。晋军胜利班师时驻扎在虞国休整。晋军趁机发动了突然袭击,把虞国灭掉了,虞公和大夫井伯都做了俘虏。后来,晋献公嫁女儿给秦穆公,就把虞公和井伯当作奴仆陪嫁了过去。允许虞国仍旧祭祀他们的祖先;还把按例向周王进贡的贡品继续了下去。所以《春秋》经记上一事:“晋人执虞公。”还归罪于虞公,说他太疏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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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子奇谏假道》是一篇很生动很引人深思的文章,也是我国历史上一桩重大事件,更是执政治国上的一个沉痛教训。我们纵观历史,横看现实,再联系个人经历,一定会从中发现许多有教益的东西,也许在脑海中跳出若干著名的成语,比如——

唇亡齿寒——宇宙间一切事物总是相互依存,利害相关的。这个成语,就是这条公理的形象化的概括表述。读了这篇文章大家才知道人们常用的“唇亡齿寒”成语,其出典原在《左传》。其实,按宫子奇的说法,它的来历还要早,民间谚语早已经有了,他只是引用了它。对此,后世常给以征引。如——

比较早的战国墨翟,在写作《墨经》中的《非攻》一文,就说过:“古者有语:‘唇亡齿寒’,赵氏朝亡,我夕从之。”

后来,唐代贤相、历史家房玄龄,在撰作《晋书》中,于写晋征西大将军陶侃传时,也用了“唇亡齿寒”成语。它说:

实恐理失于齿,事败于外,豪 (毫) 牦 (厘) 之差将致千里,使荆蛮乖离,西嵎不守,唇亡齿寒,侵逼无限也。

直到建国初年,在“抗美缓朝”时,这个成语,发挥了最大效能。它成了当时动员人民,奋勇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最具说服力的响亮口号:“中朝两国山水相依,唇亡齿寒!”

这些都说明成语的强大生命力。为什么会有如此生命力呢?最根本的一条,它是事物规律的体现,是十分浅显的道理,人人都可以体会到(一旦谁缺了唇试试)。但是作为一国之君的虞公,似乎并不懂得。其实,不然! 真正原因,在于下一条成语:

见利忘义——一见有利(如良马、宝玉等)可图,就把“义”字忘得一干二净。

汉班固在《汉书》中,写了天下唾骂的郦寄为“卖友”典型,说:“……夫卖友者,谓见利忘义也。”虞公只是为了能得到一点点宝物和几匹良马,竟然不顾同姓共宗的邻邦情谊,干了利已害人的勾当,忘记了起码的为人之道。

在《论语》中,记录着一则“子路问成人(怎样成为全人)”的语录。孔子说:“见利思义,见危授命,久要(“约”的借字,贫困),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为成人矣。”

虞公不仅仅“忘义”,为了利己,竟至“兄弟阋墙”的地步。西虢之祖先虢叔,是王季之子,姓姬,晋侯、虞公都是姬姓的同宗共祖,是太王之苗裔,是真正的“兄弟国家”,但竟为私利而不惜“同室操戈”!其实,虞公忘义不但没有得利,反而“贪饵丧生”。于是,又引出一条成语:

为小失大——贪图小利反遭重大损失。这条成语的现实性极强,在日常生活中也会常常出现。

在《孔丛子·抗志(第十)》一书,有云:“鳏(大鱼)虽难得,贪以死饵;士虽怀道,贪以死禄矣。”

这种行为,实质上正如韩愈在《送穷文》中所说的“小黠大痴”的行为,也即在小事上聪明,在大问题上糊涂。

从这两次晋献公向虞国“假道伐虢”之事件的结果看,虞公确实干了一件大傻事。这又如一条成语所云:

引狼入室(或“引鬼上门”)——自己把坏人或敌人从外边引进家里来。

元代杂剧家张国宝在《罗李郎·楔子》中写道:“我不是引得狼来屋里窝,寻的蚰蜒(与蜈蚣同类的节肢动物)钻耳朵。”这次虞君引入的“狼”——晋军。晋国,原来这是一伙“以怨报德”的忘恩负义的傢伙。正如《国语·周语》中有云:“以怨报德,不仁。”

这位堂堂国君虞公,为什么会干出这种“引鬼上门”的傻事呢?看来,最根本的一条是“拒谏”,也就是不能做到另一条成语所说:

从谏如流——谏:乃直言劝告;如流,言如流水一样迅速接纳劝谏。

汉·班彪《王命论》:“从谏如顺流,趋时如响起。”唐·韩愈《诤臣论》中也有云:“使四方后代,知朝廷有直言骨鲠之臣,天子有不僭赏、从谏如流之美。”

的确,是从谏如流呢,还是拒不纳谏?是一个关系国家命运之大事,“拒”与“纳”,虽一字之差,却有兴邦与丧国之别。在我国历史上这种实例也有不少,光以春秋时代来说,除虞公“死不纳谏”而丧国之外,还有周厉王,就是这类人物。他不听从召公善言谏诤,结果国人造反,自己被流于彘(zhī雉),身败国亡。不过,在春秋历史上,也有纳谏兴邦强国的。如从谏如流的齐威王,他高价听取谏诤,结果誉隆国盛,四海臣服;还有原来甚为溺爱子女的赵太后,经过触龙的力谏,终于被说服了,同意“质子于齐”,达到“请齐救赵”的目的,国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