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编辑出版·方志
指对一个地区自然、社会、人文诸事的历史与现状的全面系统的综合记录。秦汉时期称之为图经、图记等。从现存的《沙州图经》、《西川图经》残卷来看,唐代图经的体例、类目已有区划、官署、河流、驿道、学校、寺庙、古迹、歌谣等项,已形成一个完善的地方志体例。南宋以后,图经这一名称逐渐消失。中国方志的类型有主体与支流之分。主体类型主要是按行政区划而定,全国性的叫“一统志”,如《大明一统志》、《大清一统志》;省的叫“通志”,如《河南通志》等;州、府、县、乡、镇也各有州志、府志、县志、乡志和里镇志;此外还有卫志、关志、盐井志、土司志等。支流类型就自然对象分则有山志、水志、湖志、塘志、河渠志等,就人文对象而分,则有书院志、古迹志、寺观志、游览志、路桥志等。另外记一方之琐闻、轶事,也兼及政治、经济、文化的杂志也属此类。
中国方志的内容由简单到复杂,体例由不完备到比较完备有一个逐渐定型化的过程。《尚书》中的《禹贡》记载了战国前的方域、物产、贡赋等,被认为是方志的雏形。还有一部《山海经》记载远古时的山川、形势、物产等。班固写《汉书》时,特辟地理志。东汉初有一本《南阳风俗记》专记汉光武帝刘秀故乡的风土人情,可以说是我国最早的一部地方志,惜已佚。现存最早的一部是东晋常璩的《华阳国志》。华阳就是华山以南,今天的四川。此书详细记述了这一地区的沿革、风土、人物、习俗及豪门大姓。隋唐时天下一统,朝廷诏令编写地方志。隋有《诸郡物产土俗记》、《区宇图记》、《诸州图经集》,唐代有《括地志》、《元和郡县图志》,后因图亡,改名为《元和郡县志》,都是由中央编纂全国性总志。唐建中元年(780)规定各州郡每三年编选一次图经报中央,后又改五年一次。两宋时,朝廷也三令五申修志造图。代表作《太平寰宇记》体例更加完备。元大德七年(1303)成《大元一统志》1300卷,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规模巨大的全国一统志,为明清两代修大一统志提供了范例和模式。明代志书约一千五百余种,现存四百余种。清代是修志极盛时期,乾嘉之际三修《大清一统志》,形成全国上下修辑方志的高潮。政府还明确规定各省、府、州、县60年修一次,故保存至今的达5500种之多。
方志的特征有四:
(一)地方性。所谓地方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有特定的空间范围;二是有鲜明的地方色彩。方志既是地方性的文献,所以无论记人、记事、记物都不能脱离本乡本土,事事要紧扣地方,“审名以纪地”,“据地以书人”,反映“一方之情”。方志之所以必要,是因为“风俗以南北而异”,各地情况互不相同,不能没有记载各地情况的书。方志的能事就在于反映地方特色。范成大《吴郡志》突出了苏州古城“池馆林泉号称吴中第一”的特点;(乾隆)《永清县志》详载了女真族贾氏汉化的过程;(乾隆)《丰润县志》着重介绍了当地的桃花针、丰胰、麦笠和绠酒;《黔书》着力于贵州的少数民族人物;《遵义府志》则记载了山东柞蚕传入后遵义府绸发展的盛况。这些方志都注目于当地有标志性的事物,写出了与众不同的地方。
(二)时代性。方志以记当代为主,故有“隔代修史,当代修志”之说。每部方志都不可避免地要打上时代的烙印,标明其时代特征。以贵州的几部志书为例,(道光)《贵阳府志》反映的是清代贵阳城的情景,(民国)《续安顺府志》反映的是新旧时代更迭时期安顺的情景,而《遵义新志》则反映了抗日时期遵义的景观。可见,志书产生的时代不同,它的时代特征也不一样。借助方志的时代性,可连续考察一个地区的历史和现状,总结经验,以利于各方面事业的发展。
(三)综合性。地方志记载的范围虽限于一个区域单位,即所谓一邑之小,但其内容却极为广泛。从纵的角度看,既记古又记今;从横的角度看,既记自然、地理,又述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还记社会风土人情、人物,不仅是有关自然科学的“博物之书”,而且是一地社会科学的“一方之全书”。
(四)实用性。方志具有纪实性的特征。旧时许多志书的“凡例”,差不多都有要求纪实的条文。例如《嘉靖永丰县志》就有“三不书”的规定:凡无考者不书,物无用之泛者不书,仙释无稽不书。对志书的纪实性要求,是同方志的史鉴性一致的。因为志书要为国史所取裁,给地方官提供资政辅治的参考材料。如果所记载的内容无证,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失去了史鉴经世的意义。
正因为方志具有如上一些特点,所以它的功用也是多方面的。近代有人把地方志的功用总结为六条:一是社会制度之委曲隐微不见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梗概;二是前代人物不能登名于正史者,往往于方志中得其姓氏;三是遗文佚文散在某部者,赖方志然后能以地为纲有所统摄;四是方志多详物产税额、物价等事实,可以窥见经济状态之变迁;五是方志多详建置兴废,可以窥见文化升降之迹;六是方志多详族姓之分合、门第之隆衰,往往可与其他史实互证。方志的价值还有许多,所以至今各地仍在组织人才编写地方志。总之,中国地方志是颇具中国文化特色的典籍。其历史之悠久,内容之丰富,数量之巨大,作用之广泛,世界各国无与伦比,是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