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编辑出版·史馆修史制度
始于唐朝。唐太宗于贞观三年(629)确立。是我国古代编辑出版史上一件值得重视的大事,它对后世由政府主持大部头书籍的编纂出版工作带来深远的影响。政府设史馆修撰史书在我国已有悠久的历史。东汉明帝时(58~75),置兰台令史18人,诏班固等撰《世祖本纪》及诸臣列传、载记,章帝、和帝以后,图籍移置东观,先后有刘珍、伏无忌等人修撰《东观汉记》,因此,兰台、东观可以算是史馆的起源。以后,北魏、北齐和隋朝都曾设修史局和史馆,但都未能成为固定的职责明确的常设机构。
贞观三年(629),唐太宗因见到武德年间,萧瑀等修史未成,决定改革旧制,确立了官修正史制度。并在领导关系、组织机构、人员选配、保证条件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和行之有效的办法:①提高史馆的地位和隶属工作。唐太宗将史馆升级,由原隶属于秘书省改为隶属于皇帝直接控制的门下省。②健全和充实史馆的组织机构。由宰相兼任监修,统一领导修史工作。史馆有修撰四人,以登朝官兼任;直馆若干人,以未登朝官担任。此外,还常设有修史辅助人员多人,各司其职。③史馆的任务是修前代史,也负责积累史料以修本朝国史。修前代史的史官常选用他官兼任,待书修成,其职即罢,带有临时性质;为修本朝史而收集资料的史官则带有固定性质。④史馆的工作环境幽美,史官的待遇优厚。⑤为了保证史馆修史有充分的资料,除皇家书库丰富的典籍可供史馆官员查阅外,政府还对史料的收集与整理制定了相当完备的一套办法。自唐代中央政府开始设馆修撰前代和本朝的历史,并由宰相监修,成为定制,其目的自然是直接为封统治者的需要服务,官修史书也显示出朝廷对史书编纂工作的控制越来越严。由于史馆凭借国家的权力、人力、物力,大集群儒,广泛收集各种史料,可以提高修史的速度,也便于史料的及时整理与保存,因此唐代史馆修史制度建立后,在不长的时间内即大规模整理了大量的史料。自唐以后,每一新建的王朝,都相继效法唐朝的修史制度,照例要为前朝修史,我国各封建王朝的“正史”,遂得以连绵不断,这对历史古籍的保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