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高跷

舞蹈·高跷

汉族传统民间舞,又称高跷秧歌。流行于中国大部分地区,舞者双足踏在钉有踏脚板的木棍上作舞,广场表演中高出观众以便观看。高跷的起源很古,汉代杂技百戏中有高跷,北朝石刻中也有高跷。在汉、六朝的百戏里叫《跷伎》,郭璞《山海经注》叫此伎的伎人为“乔人”,在宋代叫“踏跷”,自清以来,叫高跷,清代李调元《观高跷灯歌》序中提到一屠姓艺人表演《高跷》远近闻名,“观者如堵”的盛况。一个高跷舞队,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扮演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和民间故事、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在角色行当中还有“俊锣”、“丑锣”、“俊鼓”、“丑鼓”,“文扇”、“武扇”之分。人物角色的服饰化妆多模仿中国传统戏曲。舞队在表演时边舞边走出各种图案队形,称大场,分成两三人的表演称小场。无论大场、小场,大都是男女对舞,有时持小道具,边唱边舞。

高跷的技艺性很强,是一种带杂技性的舞蹈表演,木棍长短不一,一般木棍越长,技艺越高。民间高跷大都三四尺长左右,高的可达二米半以上。舞者表演时重心前倾,力量下沉,不停以碎步扭动。根据表演上的不同特点,又分文、武两种高跷。文高跷重于踩扭和情节性表演,武高跷重技巧表演,武技好的高跷能向后退走,能单腿跳走,能牵手急行,能跳跃高桌,能搬朝天镫,能反下腰身,能劈叉坐地,一跃再行。临沂高跷秧歌有一种“扑蝴蝶”的表演,女角用细竹竿挑一蝴蝶,由男角拟态捕捉、腾跃、俯扑等各种姿态,活泼优美,精彩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