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学的内容·清代小说·作为小说史现象的续、仿、改、扩
文学史研究一向比较热衷于对规律的探讨,尽管这种规律经常受到个案的挑战,研究者仍乐此不疲。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文学史上总是有些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对它们进行描述不可能不探讨其中的原因与结果,于是,这样的现象及其演变往往就被解释为一种规律。在对清代小说的整体面貌和小说家的主体意识进行了粗线条的勾勒后,这一时期小说发展的规律性现象也就成了不应回避的问题。
所谓规律,可以从不同角度提出。例如从传播的角度,是近些年学术界很关心的问题。但是,在这方面,清代似乎并没有较新的变化,也许传播的方式更灵活了,如出现了租赁书店,使小说得以更便利地流通。但与此同时,政府的禁毁也似乎更严厉了。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到一些清朝地方政府查禁小说的目录,那些目录几乎包括了明清所有重要的小说。不过,单从小说一再被禁的事实本身来看,小说实际上从没有停止流传。换言之,政府对某些小说的禁毁以及社会舆论对小说的压制,实际上都不足以从根本上改变小说的生态环境。
如果说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创作规律的话,那就是清代小说在面对前代小说创作时所表现出来的模仿学习与创新求变。而这一点在大量的续书、仿作、改编、扩充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虽然从小说史上看,续、仿、改、扩的现象古已有之,《搜神后记》《续玄怪录》之类小说集就是如此。不过,它们在情节上并不联属,所以与后来的续、仿、改、扩还是有所不同。《金瓶梅》从《水浒传》衍生,应当是续、仿、改、扩较早的成功范例。到了清代,续、仿、改、扩就成了小说编创的主要形式之一。
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如同唐诗在前,宋诗或模仿,或创新,都无法回避唐诗及其所奠定的以近体诗为主要载体诗学理想与艺术技巧这一伟大存在。小说也一样,不用说文言小说,在经历了宋元迄明的发展,通俗小说也早已从体制、题材到具体手法,都形成相当成熟与完备的传统。换言之,清代小说家从构思之初,同样不得不面对前人的创作成就以及由此造成的叙事与接受的定势。所以,从广义上说,清代小说对前代小说多半都有续、仿、改、扩之意。即便是《红楼梦》,前人尚且也说是“深得《金瓶梅》壶奥”(《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庚辰本)第十三回眉批),遑论其他?
但我们这里要讲的主要还是狭义的续、仿、改、扩,也就是直接承续前人创作的那一类作品。这些续、仿、改、扩之作虽然在艺术上成就并不均衡,多数可以说不成功,但也有部分作品在原作的基础上别开生面,在小说史上独具一格。它们分布甚广,小说史的名著差不多都被续、仿、改、扩了;持续时间长,可以说与整个清代小说相始终①。因此,续、仿、改、扩在清代小说的创作中,确实是一种规律性现象。如果仅就单一的作品而言,我们无法超越原著的范围来讨论这些作品的价值,因而往往导致对这些作品的忽视。但是,如果我们将其作为一种规律性现象来考察,就有可能发掘出其中蕴藏的小说创作特点及清代小说特殊的历史地位。
在清代小说中,被续、仿、改、扩最多的作品是《水浒传》《红楼梦》。一些短篇小说如“三言”中的作品也有续、仿、改、扩之作。如《西湖佳话》中的《雷峰怪迹》就是改自《警世通言》中的《白娘子永镇雷峰塔》。至于续、仿、改、扩的动机与方式,则不尽相同。
多数续作是从原著的结尾续写的。续写的原因或是觉得原著意犹未尽,或是对原著有所不满。前者如《后西游记》,这是续书中较好的一种。它描写的是唐僧等取回真经,却没有取回真解,致使天下以讹传讹。于是有唐半偈、小行者、猪一戒、小沙弥等再度西游,重赴灵山,求取真解。经过了不满山、解脱山、十恶山等地,战胜了缺陷大王、文明天王、造化小儿等妖魔,终于取回了真解。与原著相比,《后西游记》的寓言化倾向更为明显,不少描写颇能揭示出传统文化的特点及人生哲理,描写也生动有趣。明末清初以来,小说界出现了一批讲哲理、重象征的作品,而《后西游记》堪称其中的佼佼者。至于因对原著不满,愤而续作者,最典型的当推《荡寇志》。这部小说在艺术上也颇有特点,它的情节结构较原著的“列传式”组合更为严密,梁山与官军两条线索交叉发展,又彼此勾连,前后呼应。人物刻画也效法原著,注重通过情节演化,突出形象的性格特点。但在思想观念上,作者俞万春却显得相当保守。他因痛恨水浒义军的犯上作乱行为,反对他们受招安,继金圣叹腰斩《水浒传》,从其改写后的卢俊义“惊噩梦”起,描写梁山好汉被官军斩尽杀绝,天下复归太平。小说旨在“尊王灭寇”,不但极力丑化梁山好汉,同时将镇压他们的朝廷将领渲染成天神下凡,有非凡的本领“荡妖灭寇”、“治国安民”。如果说《水浒传》源自民间,体现了下层民众的反抗意志,《荡寇志》则是正统思想对通俗小说的一次改造。从小说史的角度说,它也许从反面证明了通俗小说的传播之广,已经使持正统观念的人无法仅凭打压的态度来对待它日益扩大和深入的影响了。
受这种风气的影响,清代小说本身也迅速成为续、仿、改、扩的对象。如对《红楼梦》的续、仿、改、扩之作就达数十种,其中更有在对《红楼梦》续、仿、改、扩基础上的再度续、仿、改、扩,如《儿女英雄传》是对《红楼梦》的仿作,而由于它颇具特色,后来又出现了对《儿女英雄传》的仿作,这种不断的续、仿、改、扩,宛若水中涟漪,层层展开,构成了小说史上的独特景观。
对《红楼梦》的续、仿、改、扩由于参加者甚多,形式也各有不同①,所以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一点具有相当的普遍性,那就是它们大多力图以所谓“大团圆”的结局,弥合《红楼梦》悲剧情节给人们心理上造成的难以释怀的痛惜。而正是在这一至关重要的思想倾向上,决定了它们永远无法达到《红楼梦》所达到的高度。如花痴主人在《红楼幻梦》自序中就说,由于《红楼梦》“欢洽之情太少,愁绪之情苦多”,“阅之伤心,适足令人酸鼻”,为了“使世人破涕为欢,开颜作笑”,“于是幻作宝玉贵、黛玉华、晴雯生、妙玉存、湘莲回、三姐复、鸳鸯尚在、袭人未去,诸般乐事,畅快人心,使读者解颐喷饭,无少欷歔”。这种不顾现实、也有违原著叙事逻辑的编造,与《红楼梦》的深刻描写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也许,正如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果说《红楼梦》写出了一个大家庭的不幸,并由此奠定了它在中国小说史上的特殊地位,那么,众多的《红楼梦》续书只是围绕“幸福”来做文章,就不可能摆脱千人一面的怪圈,从而也就不可能以独特的文学价值赢得广大读者的青睐。耐人寻味的是,这些续、仿、改、扩之作,如果单从艺术上说,例如从它们对语言的运用、情节的设计等方面说,其实水平并不算低,不少甚至可以说是高水平之作,如果不是出现在《红楼梦》之后,而是出现在明代某个时候,它们很可能成为小说史上值得称道的作品。但是,由于作者刻意模仿,而又改变了原著最基本的精神命脉,使它们注定只能成为小说发展史中的泡沫,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清代小说的创作的缩影。
所以,续、仿、改、扩之作产生的原因,除了文学创作本身的规律性外——如对名著的模仿自古已然——与小说的商业化传播有很大关系。名著成功的背后,意味着可观的商业利益,而读者对原作意犹未尽的阅读快感和对原作人物命运的关注、好奇,必然促使书商有意识地去组织这方面的书稿,虽然这方面的史料很少,我们通常看到的只是这些小说作者的自诩,但如果不是有意搭名著的“顺风车”,一个小说家有什么真正的理由,一定要心甘情愿地带上镣铐跳舞呢?特别是到了《济公传》《施公案》之类情节结构本来就具有极大开放性的作品,一续再续,连续不断,几乎就完全是商业性质的文学行为了。当一部小说可以任意抻长时,小说史仿佛失去了尽头。当然,它也就可以随时打住了,除非有某种契机使它改变原来的轨道。
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续、仿、改、扩都是亦步亦趋地接续原著,有的不过是希望借助原著的巨大影响,旧瓶装新酒,叙写自己对社会生活的新认识。如陈忱的《水浒后传》成书于康熙初年,描写梁山未死英雄阮小七、李俊、燕青等在受招安后,因无法忍受贪官污吏、土豪劣绅的欺凌压迫,再次聚义,反抗贪官恶霸,抗击金兵,最后到海外创立基业,并受到宋朝册封的故事。作品非常突出地将忠奸斗争与抗金斗争交织在一起描写,表现了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感,虽然抗金的内容在原著中也有一些,但没有这样大的比重,很明显,这是由于作者融入了明清易代时的切身感受①。
这种旧瓶装新酒式的续书,在清末民初表现得尤为普遍。如吴趼人的《新石头记》共40回,前半部写宝玉在北京、天津等“野蛮世界”中的遭遇,揭露清末社会的腐败。后半部则写宝玉进入“文明世界”的经历与见闻,表达了作者对现代科技的推崇与改造社会的愿望。类似的还有《新西游记》《新三国志》等。在这些作品中,南武野蛮的《新石头记》也许最具象征意义。这部小说叙及黛玉原来没有死,去日本留学后在“大同学校”担任英文与哲学教授。宝玉从上海到日本找到黛玉,黛玉却不再以儿女私情为念,劝宝玉也在日本留学,以便将来回国开导民智,唤醒同胞。后来大清皇后和日本皇帝赐婚,已返老还童的宝、黛终于结合了。从内容上看,这部作品新旧并陈,既有维新的意识,也有传统尊君主、大团圆的心理。从形式上看,则仍旧沿袭着章回小说的体制②。虽然这一时期的章回小说已经有了报刊作为新的载体,但体制上基本没有变化。也就是说,尽管在旧的形式中可以加进新的内容,却不足以促成文体的本质性改变,何况其中的内容还并不是全新的。真正的“小说界革命”有待于社会文化全面的革命。
总之,续、仿、改、扩之作在清代的大量出现,不应简单地看成创作力的衰退,它实际上也昭示着中国古代小说在接续中发展的内在规律。对一部具体的小说来说,它的艺术生命不仅存在于作品的接受过程中,也存在于对它的不断效仿中。一系列这样的效仿,就构成了小说史最为清晰的线索。当然,小说史不是单线发展的,它还受制于整个社会文化的变化。当晚清旧瓶装新酒式的作品大量涌现时,清代小说才在小说史上真正完成了自己的全部使命。不过,考虑到中国古代小说在20世纪所产生的甚至超过它们问世时的巨大影响,清代小说在整个文化发展中的作用,又可以说是方兴未艾。
注释
① 据李忠昌《古代小说续书漫话》(辽宁教育出版社1993)之《中国通俗小说总目提要》著录统计,续书约有150部,其中主要产生于清代。有关明清小说续书的研究,还可参阅高玉海《明清小说续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王旭川《中国小说续书研究》(学林出版社2004)等等。① 参见赵建忠《红楼梦续书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① 胡适曾指出,《水浒后传》“乃是很沉痛地寄托他亡国之思、种族之感的书”,参见胡适《水浒续集两种序》,载胡适《中国文学史》(曹伯言编)下册第732页,中华书局1998年版。② 章回小说体制的变化,可参见陈美林等著《章回小说史》(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第六章第二节《章回小说的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