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文学与社会生活·“野性”与“诗性”
辽、金、元是契丹、女真和蒙古族先后创建的王朝。它们的社会生活有着某些共同的特点,三代的文学风貌与社会生活有很深的关系。
辽的祖先是契丹族,契丹的族源一般认为属于东胡族系,本于鲜卑。契丹族有个传说,认为自己的始祖发源于木叶山,并认为死后灵魂要归返黑山,而木叶山和黑山都是鲜卑旧地。契丹在辽水流域之北生息繁衍,过着游牧生活,后来推进到辽水流域。据《新唐书》记载,在北魏时,主要活动在今辽宁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昭乌达盟一带。契丹是东北游牧民族之一,原来以狩猎为主要生活方式,后来转变为以车帐为家,逐水草寒暑而放牧。《辽史·营卫志》:“长城以南,多雨多暑,其人耕稼以食,桑麻以衣,宫室以居,城郭以治。大漠之间,多寒多风,畜牧畋渔以食,皮毛以衣,转徙随时,车马为家。此天时地利所以限南北也。辽国尽有大漠,浸包长城之境,因宜为治。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游牧为主,狩猎为辅,骑马射雕,这样的生活方式当然会使契丹人具有勇猛剽悍的性格特点,有一种原始的“野性”。北宋诗人张耒的《寒猎》诗就是这种“野性”生命力的写照:“十月北风燕草黄,燕人马饱弓力强。虎皮裁鞍雕羽箭,射杀阴山双白狼。”
苏颂于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出使辽国,作使辽诗30首,熙宁十年(1077)再次使辽,又作使辽诗28首,这些诗也生动地反映了辽国契丹族的生活特点和民族特性。引一首《契丹帐》来管中窥豹:
行营到处即为家,一卓穹庐数乘车。千里山川无土著,四时畋猎是生涯。酪浆膻肉夸希品,貂锦羊裘擅物华。种类益繁人自足,天教安逸在幽遐。
这种草原上马背上的生涯既有“野性”的一面,也有“诗性”的一面。也就是这种生活方式孕育出一种质朴的、民歌式的言说方式,野性与诗性其实是相反相成的。这在现存的辽代诗歌作品中得到了鲜明的反映,所谓“弯弓射猎本天性”“慷慨歌谣穹庐曲”①是也。
在社会生活上,野性与诗性有多方面的表现。首先是在政治生活方面,少数民族对政权权力的争斗在表现上可能是更为赤裸裸的,但也有它质朴的一面。也就是说,既有野性,也有诗性。如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长子耶律倍被立为太子,在辽太祖死后却被母后述律太后剥夺了继承皇位的资格,为弟弟德光所取代。这位被废太子愤懑失望,率领数百人投奔中原后唐,被巡逻士兵捉回,但太后没有治罪,他又第二次出奔,这次成功,被后唐明宗赐名李赞华。这一事件本身的发展过程和当事人的态度,无论是太子的执著还是太后的纵放,都体现了“野性”和“诗性”的两个维度。耶律倍是向往汉族文化的,《契丹国志》有云:“赞华性好读书,不喜射猎。初在东丹时,令人赍金宝私入幽州买书,载以自随,凡数万卷,置书堂于医巫闾山上,匾曰‘望海堂’。”(《契丹国志》卷一四《东丹王传》)按说这是一个从兴趣爱好的文化倾向上背弃草原而投身中土的人,但他所留下来的《海上诗》却仍然体现出浓郁的草原文化气息:
小山压大山,大山全无力。羞见故乡人,从此投外国。
耶律倍既通汉文,又精契丹文。在这首诗里他用两种文字字形的巧合,表达了微妙的意蕴。因为“山”在契丹文字中是“汗”的意思,也就是“可汗”——君主。“小山压大山”当然就有“小汗压大汗”的隐喻微言了。契丹族过游牧生活,日常环境与山林原野亲近,故而“大山”、“小山”的喻体本身就带有很强的地域文化色彩,“故乡”不容就“投外国”的豁达表述,都相当鲜明地体现了契丹民族草原文化的“野性”和“诗性”。
再如辽道宗的皇后萧观音,这位辽国文学史上杰出的女诗人,“姿容冠绝,工诗,善谈论。自制歌词,尤善琵琶”(《辽史》卷七一《后妃传》)。她曾随道宗去伏虎林(今内蒙古巴林右旗西北察罕木伦河源之白塔子西北)行猎,道宗命皇后赋诗,萧观音脱口而出:
威风万里压南邦,东去能翻鸭绿江。灵怪大千俱破胆,那教猛虎不投降!
一位后宫的妃嫔,能吟出这样高瞻远瞩、风格豪壮的诗句,当然和其特殊的社会生活有密切关系。契丹族的女性也是在游牧文化的氛围中生活和成长的,这种生活本身培育了她们性情气质的“野性”和“诗性”,是自幼“养在深闺人未识”,入宫后“玉颜不及寒鸦色”的汉族王室妃嫔不能比拟的,这些妃嫔自然也就写不出像萧观音那样铁板铜琶式的作品,而只会产生“团扇诗”一类柔弱婉妙之作了。萧观音后来被权臣耶律乙辛诬害致死,罪名是她和伶人赵惟一私通,并以萧观音写的一首诗作罪证:
宫中只数赵家妆,败雨残云误汉王。惟有知情一片月,曾窥飞燕入昭阳。
耶律乙辛说这首诗里包含了“赵惟一”三字,是二人有私情的铁证(这是对萧观音评价的一家之言——编者)。撇开事件本身的真伪和是非不说,这里面也有一些值得思考的民族生活因素,即契丹族的喜好歌舞音乐和在情爱生活方面比较开放的特点。
辽代还保留下来一些民歌民谣,同样反映了一些辽代社会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社会内容,同时也染有浓郁的当地游牧畋猎的人文地域色彩,其“野性”与“诗性”也流荡在字里行间。如契丹民族有一首原始的歌谣《焚骨咒》:
夏时向阳食,冬时向阴食。使我射猎,猪鹿多得。
《新五代史·四夷附录》记载:“契丹比他夷狄尤顽傲,父母死,以不哭为勇,载其尸深山,置大木上,后三岁往取其骨焚之,酹而咒曰……”所咒词即《焚骨咒》。父母去世,以不悲哭为壮勇,天葬加火葬,以乞求父母阴魂保佑后代畋猎丰收为祝,这种民俗不是在“野性”之中洋溢着浓郁的“诗性”吗?
辽天祚帝耶律延禧时期,辽国已经走到了穷途末路,而天祚帝沉湎于声色犬马,所用臣宰也昏聩无能。当时国人针对天祚帝与四个昏聩高官作谣讽刺说:
五个翁翁四百岁,南面北面顿瞌睡;自己精神管不得,有甚心情杀女直。
语言质朴而幽默。有趣的是有人把这首诗报告给天祚帝,“天祚亦笑而不悟”(《契丹国志》卷一○《天祚皇帝》上),其昏庸之中其实也有一点“诗性”的流露。
辽代还流传下来一首民歌《寄夫诗》:
垂杨寄语山丹,你到江南艰难。你那里讨个南婆,我这里嫁个契丹。
从诗的口吻看,这是一个流落在辽国的与丈夫失散的女子,并不是契丹族人。但从“垂杨”和“山丹”的喻体,以及口吻态度于无奈中透露出的幽默和豁达,也曲折地反映出契丹游牧文化的浸染,“野性”突突,“诗性”盎盎。
这种“野性”和“诗性”在金源和元王朝的社会生活与文艺作品的关系中同样体现出来。
金是女真族创建的王朝,原本处于部落联盟的社会形态,文化上当然是落后的。女真人“以兵得国”(《金史·兵志》),于1115年建立了金国,1126年攻克北宋汴京后才逐步确立了封建生产关系。《金史·本纪第一》:“金之先,出靺鞨氏……五代时,契丹尽取渤海地,而黑水靺鞨附属于契丹。其在南者籍契丹,号熟女直;其在北者不在契丹籍,号生女直。生女直地有混同江、长白山,混同江亦号黑龙江,所谓‘白山、黑水’是也。”女真(女直)人灭辽侵宋,当然是“马背上得天下”,其民族的“野性”是不言而喻的。
不过,金人接受汉文化是非常迅速的,从太祖伐辽到大定、明昌四五十年间,金人就从“尚无文字”的原始状态进步到产生了颇为可观的诗歌作品。金人非常迅速和热烈地接受汉民族文化的浸淫影响,从“借才异代”到“国朝文派”,更多地体现了多元文化交融的特点,这放在下一节重点论述。从体现草原文化的“野性”和“诗性”这一视角来说,清代人顾奎光对金诗的特点所作的概括耐人寻味。他编选《元金诗选》,从宋诗与金诗的比较出发,认为金诗 “雄健而踔厉,清刚而激越苍凉”。张晶评述说:“顾奎光的论证逻辑也很值得注意。他认为诗的发生在于‘心’,而诗的风貌(‘形’)则在于‘气’。以气质不同来说明诗歌风貌的差异……金诗的特质,在顾氏看来,很大程度是来自于这种由地缘关系而产生的诗人气禀的。”(《辽金诗史》第177页)“顾氏顺理成章地说明了金诗‘雄健清刚’的整体特质与其环境、地缘、人文之间的内在联系,因为金源据有北方之并、幽、燕、冀,与南人相比,多有慷慨悲歌之士,又感于兴亡黍离,所以形成了慷慨苍凉、清刚雄健的整体特色。”(《辽金诗史》第179页)这里所谓“地缘关系而产生的诗人气禀”,其实也就是一种“野性”和“诗性”相交织的气质。
金国诗坛以汉族诗人占了绝大多数,这些汉族诗人的作品也沾染了一些草原文化的气息。但更能凸显草原民族“野性”和“诗性”的是少数女真族诗人留下的诗篇。其中海陵王完颜亮的诗特别有代表性。完颜亮既是一代枭雄,又是一个残忍的野心家,“雄心”和“野心”本来是难分彼此的。刘祁在《归潜志》中记载:“金海陵庶人读书有文才,为藩王时,尝书人扇云:‘大柄若在手,清风满天下。’人知其有大志。”以扇喻人,不甘人下的龙潜之志跃然纸上。他做藩王时写的一首《书壁述怀》也很有特点:
蛟龙潜匿隐苍波,且与虾蟆作混和。等待一朝头角就,摇撼霹雳震山河。
张晶评点得不错:“真是名副其实的‘述怀’!尽管诗中以‘蛟龙’为喻,实际上差不多是直抒胸臆了。诗人自比为不可一世的‘蛟龙’,时机未到时,暂时雌伏,与‘虾蟆’(一般的小人物)混和一处;待一旦‘头角’养就,就要威加海内,做一番震天动地的大事业。诗人的野心是不可掩抑的。这里没有什么 ‘含蓄蕴藉’,几乎是直言其志。这是与汉诗的传统不相吻合的。汉诗讲究含蓄,尽管也有一些直抒胸臆之什,也不同于此诗的雄犷粗戾。”“读完颜亮的诗词,感到一种生命的强力迎面而来,带着女真人的朴野雄鸷的原生态之美。在金诗之中,要直接感受到这种强悍刚猛的气息,并不是很多的。这些诗词给诗史吹进新的生命,它们也许是没有经过精雕细琢,没有那么细腻、熨帖,但它们裹挟着塞外的雄风而来。也许很难全然以善恶之类的伦理价值观来衡量它们,但它们是一种强力的美。”(《辽金诗史》第456、461页)这种“朴野雄鸷的原生态之美”、“强力的美”,也就是草原民族地缘风俗和社会生活陶冶出的人之 “野性”与“诗性”的双重奏。
元朝的情况就更有典型性了。“一代之文学”(王国维语)的元曲(杂剧与散曲)就是“元代的时代徽章”。其中洋溢的野性和诗性是社会生活的直接投射。周月亮说:“他们身上的野性是不可能用儒学的道理来理喻的,他们的经济基础是马,上层建筑是酒,他们通行的精神状态就是酒神精神状态。酒催化了生命的极限,宁可粉身碎骨也要快快乐乐。酒醉的状态使他们飘飘欲仙,使他们永葆纯真,拥有良好的个性张扬的心境。他们的生活方式基本上是原始的,他们的思维方式保留着浓厚的野性思维的特质: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比兴式、民歌化的言说方式。”(《大俗小雅》第1页)“游牧族的活法天然奉行 ‘街死街埋,路死路埋’!”(《大俗小雅》第5页)“蒙元的生活方式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 ‘狂欢化’。元代宫廷和民间每年四季的节日庆典,比传统的汉族习惯多出了北方游牧民族一大块,尤其是宫廷生活一年有一半在上都度过,极尽狂欢之能事。譬如,九月迎接皇帝回城,皇帝从上都启程之日,大都的官员就在建德门、丽正门‘设大茶饭,谓之巡城会’,开始等待接驾。皇帝入城这一天,各级官员,诸色人等,数十万人‘欢迎’,庞大的入城队伍到黄昏时甚至到晚上才能进完。各种排场不用说了,仅京城街坊的买卖就得繁华一阵子。皇帝回宫后,设大茶饭十天,再开庆祝的宴会……蒙古人喜欢音乐歌舞,在举行重大庆典和宴饮时少不了奏乐、舞蹈。军队出征、使团出行都少不了艺人随行,更不用说皇帝巡幸了……被马可·波罗誉为世界第一的元代大都市有大都、杭州,除了都市,一般的城市、城镇的经贸都比宋辽金发达,颇有点国家资本主义的劲头……元朝是个很商业化的国家,于是伴随着商业而生的娱乐业极端繁荣。明人李开先在《西野春游词序》中说:‘元不戍边,赋税轻而衣食足,衣食足而歌咏作,乐于心而声于口,长之谓套,短之谓令,传奇戏文,于是乎侈而可准矣。’传统的‘执红牙板’吟唱诗词或清曲已不能满足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于是杂剧勃兴。”(《大俗小雅》第12-13页)蒙古人这种“活法”是颇让人羡慕的,不服兵役,赋税交得很少,丰衣足食地过太平日子,整天就是唱歌跳舞编剧演戏,还有比这更充满“诗性”的生活状态吗?这就是所谓“从气质上说,蒙古人具有人文的下限的极端特征:善感性,更浪漫,更有所谓的诗性——人文意味”(《大俗小雅》第126页)。这种“野性”和“诗性”在元杂剧及元散曲中得到了最淋漓酣畅的艺术实现,产生了 “浪子——隐逸——斗士”三位一体的元代特殊的人文风貌。这些,后面再展开论述,这里暂且打住。
总之,草原民族的“野性”与“诗性”,在辽、金、元的社会生活形态和文学艺术创作中,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体现,进而画出了与汉民族迥异的文化风景线。
注释
① 张晶《辽金诗史》第23、28页,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