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文学与经学·儒家经典与文学·《周礼》《仪礼》和《礼记》
这三部书从不同侧面记录了中国古代礼的思想与制度,是研究、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文献。周代的礼是其文化的总和,是人们生存的精神环境,是制约人的精神条件,也是形成人们性格、心理与精神气质的基本条件。人们的感情冲动、审美取向乃至文学的民族性,无不植根其间。这些有关礼的基本思想、基本观念和行为规范,经过历代封建统治者和儒生的维护、倡导与阐扬,已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核心要素,从而深入到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并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延展。
(1)《周礼》
《周礼》多言制度,包括政治制度与官制,为礼之纲领。《汉书·景十三王传》云:“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五三)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云:“景帝时,河间献王好古,得古礼献之。或曰:‘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时有李氏上《周官》五篇,失《事官》一篇,乃购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之。’ ”(陆德明《经典释文》,四库全书本)《汉纪·成帝纪》云:“(刘)歆以《周官经》六篇为《周礼》。王莽时,歆为奏以为礼经,置博士。”(荀悦《汉纪》卷二五,四库全书本)
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周礼》是河间献王所得并献于朝廷的先秦典籍,当时原本是以古文(即战国以前文字)写成;《周礼》一书原名为《周官》,至西汉末,刘歆奏请立为博士,始称《周礼》;河间献王所得《周礼》已缺《事官》(即《冬官》),遂以《考工记》补之。
《周礼》共六篇,以天地四时配六大官署。六官,即六卿。此书详述官署设置与职能,以见制度之结构与内容。
天官冢宰,掌邦治,即主持邦国的政治决策。郑玄《目录》云:“冢宰使掌邦治,亦所以总御众官,使不失职。”(《周礼注疏》卷一)
地官司徒,掌邦教。郑玄《目录》云:“亦所以安扰万民者。”即治理万民,主持天下户口、田亩之数和农业生产。(《周礼注疏》卷九)
春官宗伯,掌邦礼。郑玄《目录》云:“立宗伯使掌邦礼。典礼以事神为上,亦所以使天下报本反始。”(《周礼注疏》卷一七)即以主持各种典礼,包括宗教、文化艺术及相关的仪式。
夏官司马,掌邦政。郑玄《目录》云:“马者,武也。言为武者也。……天子立司马,共掌邦政。政可以平诸侯,正天下。”(《周礼注疏》卷二八)即统帅六师,主持军务,保证邦国的安定。
秋官司寇,掌邦禁。郑玄《目录》云:“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驱耻恶,纳人于善道也。”①即主持刑罚,惩恶劝善。
冬官司空,掌邦事,即主持工程与制作。前文已曾言及,这篇原为《考工记》,因《冬官》一篇已遗失,乃以此补之。
在各官署之下,记述分管方方面面事物的职务和人员配置。
《周礼》涉及文学艺术和教育较多,内中以《春官宗伯》对有关音乐歌舞的记录为多,是研究文学艺术早期发展状况的重要参考文献。
(2)《仪礼》
《仪礼》多言人生重要的仪法度数和行为规范。如冠礼、婚礼、朝聘、宴享、丧葬等方面所应遵循的准则。
《史记·儒林列传》云:“秦焚书,书散亡益多,于今独有《士礼》,高堂生能言之。”(《史记》卷一二一)《汉书·艺文志》云:“汉兴,鲁高堂生传《士礼》十七篇。讫孝宣世,后仓最明。戴德、戴胜、庆普皆其弟子,三家立于学官。《礼古经》者,出于鲁淹中及孔氏,学(与)七十(十七)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三)从上述记载中可见,《士礼》即《仪礼》,秦焚书不包括此书,盖因其所记都属行为规范,是不可废之书。先秦儒生习礼,便是以此为准则。又《礼古经》发现于鲁淹中之地,并且孔氏家族也有所保存。这部《礼古经》同《仪礼》相比,有与17篇相似的部分,也有多出的内容。
《仪礼》是礼之经。《仪礼》的内容,详细记载了士参与人生各个阶段大事的行为规范。从这个角度看,《仪礼》17篇可分为四类:(一)有关成人、成家方面大事的《士冠礼》《士昏礼》。(二)参与社会交往的 《士相见礼》《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大射礼》。这里包括士人之间的一般交往,参与乡里的宴会,参与乡间的射箭等游戏。(三)承担邦国使命的《聘礼》《公食大夫礼》《觐礼》。从士人开始参与社会活动,到承担使命,交接上层社会的方方面面。(四)有关丧葬、祭祀的《士丧礼》《丧服》《既夕礼》《士虞礼》《特牲馈食礼》《少牢馈食礼》《有司彻》。这里包括丧礼中的一些基本规范,祭祀活动中的重要仪节和行为准则。
《仪礼》中所规定的原则都通过行为过程体现出来。它重视实践,力图让人们通过长期的实际操作,将一些准则变成人们的习惯。如《乡饮酒礼》或《聘礼》中记述了士在参与这一活动中要注意并遵守的原则。
《仪礼》的内容当是直接取自周代贵族各方面生活,是他们生活中一些较具规范性仪节的总结。从《左传》的记载看,当时诸侯或大夫们聚会、交往时,都有一些固定的礼仪,也有很多人去“观礼”,看哪些人在礼仪方面做得好,哪些人修养有所欠缺。另一方面,孔子教学生就有“演礼”一门功课。这表明在春秋时《仪礼》中所记载的内容已经为社会普遍接受。
《仪礼》中并没有直接同文学相关的记载,但它对人生各个重要阶段、重大环节的行为规范的记载,足可帮助后人较好地认识周代人生存的历史状况,使我们能在一个较为接近历史真实的条件下理解并阐释当时的文学。不仅如此,该书所记载的很多行为规范在中国古代的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发挥规定性、制约性的作用,因此,这也是了解古代人生活甚至是了解古代人心灵的重要参考。
(3)《礼记》
《汉书·景十三王传》云:河间献王“修学好古,实事求是,从民得善书,必为好写与之,留其真,加金帛,赐以招之。由是,四方道术之人不远千里,或有先祖旧书,多奉以奏献王者。故得书多与汉朝等。是时,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率多浮辩。献王所得书,皆古文先秦旧书,《周官》《尚书》《礼》《礼记》《孟子》《老子》之属,皆经、传、说、记,七十子之徒所论。其学举六艺,立毛氏诗、左氏春秋博士。修礼乐,被服儒术,造次必于儒者。山东诸儒者从而游”(王先谦《汉书补注》卷五三)。《汉书·艺文志》礼类记载有 “《礼古经》五十六卷”、“《经》十七篇”、“《记》百三十一篇”,并以下有关礼的传、说、记之属凡十三家。前文谈到后仓传戴德、戴胜、庆普三家,并都立于学官。陆德明《经典释文·序录》引陈邵《周礼论序》云:“戴德删古礼二百四篇,为八十五篇,谓之《大戴礼》。圣删《大戴礼》为四十九篇,是为《小戴礼》。后汉马融、卢植考诸家同异,附戴圣篇章,去其繁重,及其叙略,而行于世,即今之《礼记》是也”。
《礼记》或汉初百三十一篇之《记》,其书名已标示出该书的性质。古人所说的“记”、“传”、“注”、“笺”等在体例上有所不同,但总的来讲,都是相对于“经”而言,是对“经”的阐释。《礼记》就是对礼之“经”的解说。礼之“经”即《仪礼》。《礼记》中有些篇章同《仪礼》的篇章间存在着对应的关系,如:
《仪礼》 《礼记》
士冠礼 冠义
士昏礼 昏义
乡饮酒礼 乡饮酒义
乡射礼 射义
燕礼 燕义
聘礼 聘义
丧服 丧服小记
《礼记》中标明“义”的篇章,都是对礼之“经”的相对应部分及相关规范的阐释。此外,有些《礼记》中称“某义”,而《仪礼》中没有相对应的篇目,则是《礼记》所阐释的内容又不以《仪礼》为限。《仪礼》仅仅属于士阶层中一部分重要礼仪活动的规范,还有很多活动未能包括进去,如祭祀、丧葬,都是当时重要的礼仪,是检查人们礼的修养的关键之时。而《仪礼》中或仅仅涉及一部分问题,如《丧服》,或完全不曾谈到,至于天子、诸侯之礼,多不曾言及。而《礼记》重在阐释礼的各方面义理,故有《祭义》《祭法》《祭统》,有《丧服四制》《三年问》《奔丧》等。
《礼记》多言义理,使人知礼之所以然。《仪礼》重在讲规范、仪节,《礼记》则阐述贯穿于礼仪行为中的思想、宗旨,借以区分礼之宗旨与末节,使人们在老老实实地执行礼的仪式规范之时,能够联想到这些仪节中所体现的等级名分。
《礼记》共49篇,刘向校订《礼记》,作《别录》,将49篇分为8类,即通论、制度、明堂阴阳、丧服、世子法(含子法)、祭祀、吉礼(含吉事)、乐记①。
依据刘向的整理,49篇分类如下:
通论类(16篇):《檀弓》(上下)《礼运》《玉藻》《大传》《学记》《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儒行》《大学》;
制度类(6篇):《曲礼》(上下)《王制》《礼器》《少仪》《深衣》;
明堂阴阳类(2篇):《月令》《明堂位》;
丧服(含丧礼)类(11篇):《曾子问》《丧服小记》《杂记》(上下)《丧大记》《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丧服四制》;
世子法(含子法)类(2篇):《文王世子》《内则》;
祭祀类(4篇):《郊特牲》《祭法》《祭义》《祭统》;
吉礼(含吉事)类(7篇):《投壶》《冠义》《昏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
乐记类(1篇):《乐记》。
刘向的分类为当时礼制所限,又与当时的研究状况密切相关。以现代的观点看,还可重新进行分类。世子法也是讲制度,阐述贵族少年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只不过有所区别于士与诸侯的等级而已,应归入制度类。而明堂阴阳所记和丧服,也属于制度中的一部分。吉礼类只有一篇,即《投壶》,与射为一类,属于五礼中的嘉礼。祭祀则属于五礼中的吉礼。因此,《礼记》的内容可分为五类:通论、制度、吉礼(祭祀)、嘉礼、乐记。
《礼记》是认识并解读中国古代文化的最重要的文献。特别是其中通论部分,更是认识《礼记》的本质、理解中国古代封建文化的基本文献。其中《礼运》《学记》《中庸》《大学》和《乐记》尤为重要。同时,它也是了解中国古代人的民族精神、审美取向的重要典籍,甚至还是理解中国文学的民族风格的经典性文献。
《乐记》一文是先秦儒家文艺思想的精辟阐释,也代表了当时人们对艺术规律的最高的理论概括。在论及文学艺术的本质时,《乐记》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乐本》)①“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乐本》)②在这里,作者明确指出了文学艺术是人们情感活动的产物,是由人心之动,也就是情动于中而产生的,并进而指出人心之动的原因在于来自对外物的感受。这是对《尚书》中所提出的“诗言志”命题的新的阐释。在这些论述中较多地表现出客观的、现实的态度,对文学艺术植根于人们感情的本质特征给予充分的肯定③。
《礼记》基本上是孔子的弟子和再传弟子撰写的。个别篇章如《王制》,是汉代博士依据前代文献所写。《月令》是吕不韦所撰(参见陆德明《经典释文序》)。
注释
① 以上并见贾公彦《周礼注疏》卷三四,十三经注疏本。① 参见《礼记》各篇题解孔颖达疏所引。① 孙希旦撰《礼记集解》卷三七第976页,中华书局1989年版。② 《礼记集解》第976页、978页。③ 参见许志刚《〈诗大序〉历史地位再评价》,《文学评论》200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