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学与社会文化·清代文学与女性·清代女性文学研究的展望
放眼未来,21世纪的主要研究方向应该都会继续开展。其中,女性创作的分文类考察可能仍是最大宗,而在资料搜集与考证功夫大体完成后,未来尤应结合精细的文本分析与社会文化的考察。随着文类考察而来的,则是女性创作的主题式分析,例如扮装、世变、家庭人际关系等问题,以及绝命诗、题壁诗、思归或思亲诗、寄外诗、怀友诗、闲情诗等的呈现,未来都应该进一步探讨。其中特别具有论述潜力的,我们认为是女性在作品中如何呈现宗教与终极追求的渴望、焦虑与限制等问题。毕竟,我们理应开始探索女性文学超越闺阁闲情的部分,如生活经验、生命体认、终极关怀,以及与整体知识系统的对应。在牵涉地域的研究方面,目前多半的注意力集中于江南地区,冼玉清的《广东女子艺文考》几乎是唯一的例外,因此未来应开展对其他地区女作家与作品的探讨。
我们认为还有一些议题会成为未来的研究焦点。首先,虽然孙康宜等学者已针对女性与经典的关系做过精彩的讨论,但此一思考方向仍会提供源源不绝的活水。事实上,女性与经典的辩证关系极为复杂,包括女性本身如何理解经典,是否可能构建某种文学经典,而儒家礼教正典与女性经典又是否曾发生互动,这些问题都应该进行理论的探讨。相对于经典概念,出版文化以及其联结的物质、市场、消费等问题,也应该在女性与文学的相关研究中有更进一步的探索。妇女从事创作,不只是花前月下的抒情伸志而已,如要流传,往往更须与出版机制磨合。例如,恽珠编《国朝闺秀正始集》,其工作何其庞大,从搜集、征募、编辑到出版,旨在见证女性积极参与文化工作所牵涉的复杂状况。如果说文学史中女性总还有一席之地,迄今为止,中国出版史上女性侧身其间的则绝无仅有。因此,女性直接介入出版的例子更值得注意,例如梁瑛(1707—1795)作品曾分别由徽州出版商吴砥澜之妻王氏与扬州出版商原果堂的李氏出版①,而侯芝后半生也曾与出版商进行接触,出版包括《再生缘》在内的多种弹词小说②,这些特殊的个案都还有诠释的空间,而我们更殷切期盼其他数据被发掘出来,逐步揭开清代女性与出版文化之关系的面貌。再者,文艺与女工的关系也是一个有趣的新兴视角,美国学者方秀洁(Grace Fong)已开始进行相关研究,特别是绣谱。这个研究方向同时牵涉物质文化与笔墨文化两种领域,非常具有发展潜力①。
我们也必须指出,未来的清代女性文学研究必须重新跨越阶级的藩篱。早期,谈到女作家,西方学者往往直接联想历朝名妓、尼姑与道姑。这是因为在西方的“东方主义”(orientalism)影响下,倾向于将传统中国女性视为一体,而不考虑时代、地区、阶级、个体等因素②。因此,所谓闺秀处于绝对内外隔绝的环境中,不可能有自己的声音,而唯有身处社会边缘的妓女或佛道,才有机会表达真实的自我。相对于此,近年来学者则大幅度修正了以上的看法。以上所引证的例子,几乎全部都在清理传统闺秀的文学活动。然而,在此趋势下,除了极少数的例子(如小青研究仍历久不衰),学界的研究主力便全部放在闺秀阶层的女作家身上。清代非闺秀阶层的女性的文艺生活景况如何? 果然完全受到闺秀才女文化的压抑吗?这些都是可以放下成见,重新思考的问题。特别是,女性参与文学与文化活动,在类别上仅限于诗词、戏曲、小说吗? 在形式上仅限于阅读与书写吗? 这些都是可以挑战的观念。例如宝卷,其宣讲、刊行、传播都与妇女有密切关系,而宝卷发展到后期,俗世的成分渗入,又成为一种对平民妇女特别有吸引力的俗文学形式③。除非文学研究者自限于菁英文学与文类,否则“宝卷”与它所诉求的平民妇女,当也是含蕴无穷的研究对象。妇女民间文学中潜藏着非常具有颠覆性的动力。尤其经由作为民间宗教文学的“宝卷”与菁英式的诗词雅调的比较,我们或者可以对女性与当时的文化有更整体性的考虑。
在本节结束以前,我们有责任提出几个有关当前清代女性与文学之研究的问题。首先,最敏感,但也最不应该,也无法回避的问题是,当我们转移眼光,试图将众多早经湮没的女作家拉回清代文学史中时,是否会出于对女性创作的认同与同情,而有意或无意地搁置文学的评断标准? 如果性别果真成为价值判断的准则的话,这又是不是我们作为文学研究者所愿意付出的代价?换言之,每一个从事女性文学研究的人,都必须思考如何才能在文学史中为这些失落的声音找寻合宜的位置,而所谓美学判断在天平上的比重又该如何斟酌?我们以为,发掘女性作家与作品的努力已经累积了相当的成果,未来我们势必要跳脱补遗、介绍的层面,而直接面对作品的美学评价,以及与文学流变、文化环境、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这在处理女作家辈出的清代文学时,尤应如此。诚然,以上所提的问题,归根结底都与所谓“经典”的概念有关。“经典”的概念在晚近不断受到挑战与质疑,在某种意义上,重估女性文学的工作其实也立足于对传统经典的怀疑之上。不过,过去的典范与女性之间,是否只存在压抑的可能性?而今日对女性与典范的重新思考,又是否一定要造成“好文学”标准迷乱的焦虑?“破”之后,是否一定要有“立”?我们要回答的是一连串极为复杂的问题。
第二个必须提出来的问题,是当前文学研究中“文学活动”取代“文学文本”成为研究主体的问题。由本节以上的分析就可以看出,不论是最近的成果或者可见未来的趋势,诸如选集策略、文人交游、地域家族、出版市场、权力分析等等议题都是最热门的切入点,传统文本精读的功夫相较之下反而不那么突出。当然,这个现象也是与当代文学研究相呼应的,因为当前整个文学批评界的大势所趋是跨学科的,与妇女或性别问题相关的文学研究更是如此。然而,尽管潮流不可抗拒,但若从此失落在理论的迷雾中,又不是任何文学研究者所真心乐见的。这几年来,回归文本的召唤越来越强,但这不能只是单纯的怀乡症,而必须是经过文化理论焠炼后,重新构建文学文本的主体位置。如何实现这样的渴望,也是文学研究者未来的功课。
我们最后提出的问题是如何看待清末民初时期文学闺秀的转化过程。如果说清代果然存在“才女文化”,那么同样受到才女的训练,但却刚好身处清末民初转折期的闺秀,如何调适自己,并看待女性文学的过去、现在与未来?在现代女作家正式登上文坛之前,传统才女如何参与文化活动?这个过程是否与同时期旧式文人的命运平行?我们以为,探索清代女性与文学的问题,不应受限于进步与革命的史观,而忽视了王朝末期最后的风华。毕竟,古典文学与现代文学的研究之间实在不该存在楚河汉界。
注释
① 参见 Dorothy Ko,Teachers of the Inner Chambers: Women and Culture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 (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64.② 参见胡晓真《才女彻夜未眠——十七到十九世纪的中国女性小说》,麦田出版社2003年版。① 例如Grace Fong,“Female Hands: Embroidery as a Knowledge Field in Women’sEveryday Life in Late Imperial and Early Republican China”,发表于“生活、知识与中国现代性”国际学术研讨会,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主办,2002年11月21—23日。② 这也是清末及五四以来中国人对“传统”妇女相当普遍的认知。③ Daniel Overmyer,“Values in Chinese Sectarian Literature: Ming and Ching Pao-chuan,”in David Johnson,Andrew Nathan,and Evelyn Rawski eds.Popular Culturein Late Imperial China (Berkeley;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