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学的内容·宋代话本小说·宋代说话·说话体制与家数
宋代说话的演出情况今天所知很少。但从《水浒全传》第51回中一段描述白秀英的文字,可以得知一些情况。开讲前要在勾栏门首挂招子,又称招牌、纸榜、帐额,也就是今日所谓海报、广告之类,写明所讲内容和说话人姓名。开场时要用锣声来招集听众。开讲则先说个“入话”(得胜头回),或诗词、或小故事,接着再讲正文。故事说到冷场时,按唱打住,用盘子向听众收钱,然后再接着说完。
由于说话人同行之间争取听众,在伎艺水平日高的同时,也要求专业化,说话的家数,也就出现了。南宋时说话分四家,据耐得翁《都城纪胜·瓦舍众伎》记载:
说话有四家:一者小说,谓之银字儿,如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皆是搏刀赶棒及发迹变泰之事。说铁骑儿,谓士马金鼓之事。说经,谓演说佛书。说参请,谓宾主参禅悟道等事。讲史书,讲说前代书史文与兴废争战之事。最畏小说人,盖小说者能以一朝一代故事,顷刻间提破。合生与起令、随令相似,各占一事。商谜,旧用鼓板吹〔贺圣朝〕,聚人猜诗谜、字谜、戾谜、社谜,本是隐语。①
类似说话有四家的说法在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小说讲经史》中也谈到了。但是,由于对上述文字的不同认识和理解,小说史研究者们对于说话四家的分法产生了意见分歧,王国维、鲁迅、孙楷第、李啸仓、谭正璧、赵景深等都提出过不同的分法,可谓众说纷纭,但都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中影响较大的意见可以归纳为三种:
第一种以鲁迅、孙楷第为代表②。他们把四家分为:一,小说,即银字儿,包括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说铁骑儿;二,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等;三,讲史书;四,合生,商谜。
第二种以陈汝衡、李啸仓为代表③。他们把合生、商谜排除在四家之外,而把说公案、说铁骑儿另为一家,分为:一,银字儿,包括烟粉、灵怪、传奇;二,说公案、说铁骑儿;三,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等;三,讲史书。而一、二两项总称“小说”。
第三种以王古鲁为代表④。在对《都城纪胜》中的文字作仔细研究之后,认为说铁骑儿可以单独成一家,而说公案应属银字儿一家内,分为:一,银字儿,包括烟粉、灵怪、传奇,说公案;二,说铁骑儿;三,说经,包括说参请、说诨经等;四,讲史书。而一、二两项总称“小说”。
近年来,由于说话四家仍没有定论,所以,有关的讨论仍在继续,但论题更为集中了。因为四家中,小说、讲史、说经这三家是明确的,问题是另一家到底是“合生”还是“说铁骑儿”。一些学者进而对“合生”、“铁骑儿”以及“银字儿”的含义作了进一步的研究,但由于所引据的资料有限,得出的结论多为推测,并不能对说话四家的分法做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以至于有学者对耐得翁说话有四家的说法也发生了怀疑,认为“不必硬凑四家之数”①。
我们认为,小说不但包括以烟粉、灵怪等为内容的银字儿,搏刀赶棒、变泰发迹的说公案和士马金鼓的说铁骑儿也应包括其中。因为,小说之得名,无非是由于以下几个原因:一,其篇幅短,每天说一个单独的故事;二,其题目小,为儿女私情、社会琐闻,寄寓一些喻世、警世、醒世的为人处世的小道理,与讲朝代更替、战争兴废的大道理不同。从今存的宋元话本来看,说公案的《三现身包龙图断冤》(《警世通言》)等和说铁骑儿的《杨温拦路虎传》(《清平山堂话本》)等都是小说的内容。这样看来,小说应该是内容最杂的一类。
另外,我们认为,合生和商谜也应算作说话之一家。合生是一种以歌唱诗词为主的口头伎艺,商谜则是一种与听众一起进行的猜谜游戏,往往也是以讲唱诗词的方式来进行的。作为在瓦舍中演出的一种伎艺,合生与商谜在形式上与小说、讲史之类一般无二,而与其他的瓦舍伎艺迥异,当时人把它看作说话人的一家,也未尝不可。因此,我们还是采用鲁迅、孙楷第的意见,这与当时说话的状况大概是比较符合的。
注释
① 《东京梦华录(外四种)》,古典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② 参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12篇《宋之话本》;孙楷第《宋朝说话人的家数问题》,《俗讲、说话与白话小说》,作家出版社1956年版。③ 陈汝衡《说书小史》,中华书局1936年版;《说书史话》,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李啸仓《宋元伎艺杂考》,上杂出版社1953年版。④ 《南宋说话人四家的分法》,1949年金陵大学、华西大学合办《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8卷;王古鲁编注《二刻拍案惊奇》附录,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① 程毅中《宋元话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