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与魏晋南北朝文学·音乐调式特点对文学风格的影响

音乐与魏晋南北朝文学·音乐调式特点对文学风格的影响

魏晋文风的转变,除了社会学的原因之外,音乐也在其中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譬如说,清商乐的盛行似乎就与建安风骨中的“慷慨”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汉代以悲为美的音乐审美情趣,是与当时的音乐整体调式有关的。相和曲的调式,有三调和五调之说,大致有平调、清调、瑟调,以及楚调、侧调。《乐府诗集》卷第二六《相和歌辞序》云:“《唐书·乐志》曰:‘平调、清调、瑟调,皆周房中曲之遗声,汉世谓之三调。’又有楚调、侧调。楚调者,汉房中乐也,帝乐楚声,故房中乐皆楚声也。侧调者生于楚调,与前三调总谓之相和调。”清商三调的特征是:“其节极短促,其音极纤微。长讴曼言咏,不能逐焉。”谢灵运诗云:“六引缓清唱,三调伫繁音。”(《文选》卷二八)六引指的应是《相和六引》,三调为“清商三调”,相和歌“缓繁”的音乐形式适合表现慷慨悲怨的情感。曹植《杂诗》“弦急悲声发,聆我慷慨言”(《曹子建集》卷五)正是这种情感宣泄的写照。建安作家与音乐关系十分密切,大量篇什论及音乐。如曹植《箜篌引》:“秦筝何慷慨,齐瑟和且柔。”(《曹子建集》卷六)王粲《公宴》:“管弦发徵音,曲度清且悲。”曹丕《善哉行》:“悲弦激新声,长笛吐清气。弦歌感人肠,四座皆欢悦。”《正会》:“悲歌厉响,咀嚼清商。”作家通过清商乐抒发了其慷慨之气。汉末战乱给诗人们心灵带来的震撼,对生命的悲情,需要付诸于清越激昂的音乐。这也许就是清商三调为曹氏所青睐的缘故。

晋室南迁之后,原来的清商三调散佚,民间的“新声”兴起。这种新声多“靡艳之辞”,与朝廷礼乐制度多所违背。对此,“好文史,解音律”(《南齐书·王僧虔传》)的王僧虔曾上表就新声流布表示了极大的忧虑之情:

自顷家竞新哇,人尚谣俗,务在噍杀(危),不顾律纪,流宕无涯,未知所极,排斥典正,崇长烦淫。

——《宋书·乐志》



《礼记·乐记》:“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孔颖达疏曰:“噍杀,谓乐声噍蹙杀小。”南朝新声哀婉动人,旋律繁复。与雅乐相去甚远。王僧虔的忧虑正说明新声在民间十分流行,并且渗透到上层社会。《世说新语·言语》载,桓玄问羊孚:“何以共重吴声?”羊曰:“当以其妖而浮。”包括帝王,都喜好这种新声杂曲,甚至自己度曲歌唱。

(齐)后主唯赏胡戎乐,耽爱无已。于是繁手淫声,争新哀怨……后主亦自能度曲,亲执乐器,悦玩无倦,倚弦而歌。别采新声,为《无愁曲》,音韵窈窕,极于哀思,使胡儿阉官之辈,齐唱和之,曲终乐阕,莫不殒涕。

——《隋书·音乐志》



新声的繁盛自然意味着雅乐的衰落,何况雅乐系统已经不甚完整。社会审美趣味的转变,导致了文学艺术的大转型。

自晋迁江左,下逮隋唐,德泽寝微,风化不竞。去圣逾远,繁音日滋。艳曲兴于南朝,胡音生于北俗。哀淫靡曼之辞,迭作并起,流而忘返,至于陵夷。原其所由,盖不能制雅乐以相变,大抵多溺于郑卫,由是新声炽而雅音废矣。

——《乐府诗集》卷六一



音乐上的争议,在文学上以同样的话语方式表现出来。《隋书·文学传序》:“梁自大同之后,雅道沦缺,渐乖典则,争驰新巧。简文、湘东,启其淫放,徐陵、庾信,分路扬镳。其意浅而繁,其文匿而彩,词尚轻险,情多哀思。”还有把音乐的批评与辞章的批评放在一处的,如:

(陈后主)于清乐中造《黄鹂留》及《玉树后庭花》《金钗两臂垂》等曲,与幸臣等制其歌词,绮艳相高,极于轻薄。男女唱和,其音甚哀。

——《隋书·音乐志》



炀帝不解音律,略不关怀。后大制艳篇,辞极淫绮。令乐正白明达造新声,创《万岁乐》《藏钩乐》《七夕相逢乐》《投壶乐》《舞席同心髻》《玉女行觞》《神仙留客》《掷砖续命》《斗鸡子》《斗百草》《泛龙舟》《还旧宫》《长乐花》及《十二时》等曲,掩抑摧藏,哀音断绝。

——《隋书·音乐志》



对绮艳文辞与哀音新声的批评如出一辙。可以看出,文学辞章与音乐互相影响,形成了南朝靡丽哀艳的文学特色。

北朝的文学尚实,《隋书·文学传序》:

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此其南北词人得失之大较也。若能掇彼清音,简兹累句,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斌斌,尽善尽美矣。

这是从总体上来看,大致如此。论者强调南朝文学深受音乐的影响,“宫商发越”,“宜于咏歌”,而北朝文学重 “词义”,“便于时用”。音乐成为论者区别南北文学特色的标准之一。北朝后期有不少模仿南朝文学的作品,北魏孝文帝与孝明帝时期,政治与文学较为昌明。《北史·文苑传序》:

及太和在运,锐情文学,固以颉颃汉彻,跨蹑曹丕,气韵高远,艳藻独构。衣冠仰止,咸慕新风。律调颇殊,曲度遂改;辞罕泉源,言多胸臆;润古雕今,有所未遇。是故雅言丽则之奇,绮合绣联之美,眇立岁年,未闻独得……明皇御历,文雅大盛,学者如牛毛,成者如麟角。

“律调颇殊,曲度遂改”,说明北朝文学的繁盛新风与音乐是分不开的。《魏书·乐志》云:

世祖破赫连昌,获古雅乐,及平凉州,得其伶人、器服,并择而存之。后通西域,又以悦般国鼓舞设于乐署。高宗、显祖无所改作。诸帝意在经营,不以声律为务,古乐音制,罕复传习,旧工更尽,声曲多亡。太和初,高祖垂心雅古,务正音声。

总之,在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文学与音乐的关系十分密切,音乐在许多方面影响了文学创作和文学观念。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作更详细论述。

注释

① 关于清商三调与相和歌的关系,可以参看丘琼荪《燕乐探微》、逯钦立《“相和歌”曲调考》、王运熙《相和歌、清商三调、清商曲》及曹道衡先生的《相和歌与清商三调》。② 吴淇《六朝选诗定论》,转引自刘志伟《从音乐意象看魏晋诗歌与音乐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