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文学·明代文学与历史文献·史部文献·史部编年类

明代文学的文献·明代文学与历史文献·史部文献·史部编年类

1.《明实录》3045卷 明官修史书。各朝实录依年号纪年,逐月逐日(用干支纪日)记载各类政务。一般以一个月的记事为一卷,也有合两月为一卷的。从太祖朝到熹宗朝,共13帝实录,计有《明太祖实录》257卷、《太宗实录》274卷、《仁宗实录》10卷、《宣宗实录》115卷、《英宗实录》361卷(景泰朝的记事包含其中)、《宪宗实录》293卷、《孝宗实录》224卷、《武宗实录》197卷、《世宗实录》566卷、《穆宗实录》70卷、《神宗实录》596卷、《光宗实录》8卷、《熹宗实录》87卷(残存74卷)。因崇祯帝时明朝被李自成大顺义军推翻,继而清军入关,故无官修实录。

各朝实录因纂修的具体情况不同,其价值和真实程度也各异。如《太祖实录》初在建文朝时由王景彰为总裁修成。燕王发动靖难之役,在建文四年(1402)十月推翻了侄子的皇位后,命谢缙为总裁重修,“其有碍于燕者悉裁革”。永乐九年(1411),又命杨士奇第二次改纂,“中多回护,其诏旨与 《奸党》《逆臣》二录不合者”。本来,“王景彰初草犹真,经谢缙与杨士奇二纂,始多乖错”。这样,中间对建文帝的诬陷和对燕王的歌颂等记载就值得怀疑了。除个别皇帝诏旨、大臣奏疏独行,或尚保留于文集和诏令、奏疏汇编中以及清初为纂修明史所征集到的少量关于明末战事的档案外,明朝京师的国家档案基本上都毁于明清之际的战火,所以在前一个皇帝死后新即位皇帝所组织的、依据各职能部门档案所纂修的实录,就成为研究明史相对原始、弥足珍贵的最有系统的文献。正如清初明史学家万斯同对实录的评价,“虽是非未可尽信,而一朝之行事暨群工之章奏,实可信不诬”,“不观国史(指实录)而徒观诸家之书者,真犹以管窥天也”

实录稿本焚毁前,要誊录正本和副本。正本藏于皇史宬,副本藏于文渊阁。副本不止一本。因实录中有关于臣工关系和褒贬的记载,故具保密性,有成书而无刊本。万历二十二年(1594)三月(至万历二十五年六月因皇极、中极、建极三殿灾罢修),诏修国史,实录渐传抄外流,计有抄本多种。通行的是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起始于抗战时期、赴台后继续校勘的“明实录”本。该书1962年于台湾地区影印出版,全部共计133册,另附校勘记29册、其他载籍21册。

2. 《国榷》108卷 谈迁(1593—1657)撰。迁,原名以训,字观若;明亡后改名迁,字孺木。浙江海宁枣林人。该书成于明清之际,是明人私修国史中较为重要的一种。基本依据实录剪裁,内容简约,因此可以把此书视作实录的简要本和线索本。其内容也有出于实录之外者,如对《太祖实录》中隐讳、篡改的记载,根据其他材料做了修正;利用明末邸报和调查材料,撰写了缺乏实录的崇祯朝历史。在有关事件的记述中,罗列和引述了当代史家国史著述中的意见和评论,提供了当时学者的看法。该书对清朝先世与明朝的关系直载不讳,所以在清代一直以抄本形式流传。通行本为中华书局在1958年用旧式标点句读的铅印本。

可归此类的还有相当数量的属于明朝私人的著述。因作者所处时间的不同,其所纂修的贯通性史书基本上是以元末朱元璋起兵为起点,而其截止时间却各不相同。代表性的著作有陈建《皇明资治通纪》27卷(止于正德,明嘉靖间刊本)、雷礼《皇明大政纪》20卷(止于正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薛应旗《宪章录》47卷(止于正德,中国野史集成本)、范守己《肃皇大纪》(又名《肃皇外史》)46卷(限于嘉靖朝,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吴瑞登《两朝宪章录》20卷(限于嘉靖、隆庆两朝,续薛应旗之《宪章录》而作,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支大纶《永昭二陵编年信史》6卷(世宗朝4卷,穆宗朝2卷,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本)、沈越、沈朝阳父子《嘉隆两朝闻见纪》12卷(中国野史集成本)、黄光昇《昭代典则》28卷(止于隆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卜世昌、屠衡《皇明通纪述遗》12卷(止于隆庆,补陈建《皇明通纪》和卜大有《皇明续纪》之疏略,元明史料丛编本)、谭希思《皇明大政纂要》60卷(止于隆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朱国祯《皇明大政记》36卷(止于隆庆,元明史料丛编所收皇明史概本)、沈国元《皇明从信录》40卷(止于万历,四库禁毁书丛刊本)和《两朝从信录》35卷(续前书,限于泰昌、天启两朝,明清史料汇编本)、许重熙《宪章外史续编》(又名《嘉靖以来注略》)14卷(起嘉靖,止天启,清代禁毁书丛刊本)、文秉《烈皇小识》8卷(限于崇祯朝,明清史料汇编本)等。

注释

① 查继佐《罪惟录志五·艺文志》(四部丛刊三编本),建文四年十月,永乐九年。② 万斯同《石园文集》卷七《文·寄范笔山书》(四明丛书四集本)。当然,查继佐曾就实录的纂修制度作过思考,认为实录存在着先天的弊端:“修撰、编修、检讨为具名,非尽其笔也。类载琐屑,重大或略之。大率历朝史官无定职,人主动定,邈不相及;政事行止,绝不与闻。惟历一君,追补实录;从前奏牍,分曹抽载。且辅臣兼领,则任情护短,不敢矫异。又未必皆才,或得之传闻,莫睹其实。即据实而不悉其情,或夺乎众,或迫于势,或偏于私,或局于识,故法戒不足。”见查继佐《罪惟录志五·艺文志》,建文元年正月。③ 正统六年(1441)六月,华盖殿大学士杨士奇等编成《文渊阁书目》。其天字号第三、四、五橱书目中开列《洪武实录》15套、《永乐实录》10套、《洪熙实录》2套、《宣德实录》10套。据此知,文渊阁所藏实录副本绝不止一套。① 宋代国史纂修采用的是纪传体史书体裁,且由政府组织。随着史学的进步,到了明代,尽管万历二十二年(1594)以后政府曾组织人力欲按宋代的传统纂修纪传体国史,因宫火中止,在这前后出现了国史纂修体裁和承担者的重大变化,即私人纷纷介入国史纂修,体裁不限纪传体,且有编年体。参见牛建强《明初<大明日历>与<皇明宝训>的纂修》,载于《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