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文学的内容·宋代文言小说·宋代文言小说概说·宋人的小说观念及文言小说品类
宋代文言小说的创作,与宋人对于小说观念的认识有直接的关系。宋代人的小说观,应该说是与唐代人一脉相承的,但也不尽相同。唐代学者刘知几从史学家的观念出发,把小说当作史书的一个分支,强调史料的真实性。他在《史通·杂述》中说:“是知偏记小说,自成一家,而能与正史参行,其所从来尚矣。爰及近古,斯道频频。史氏流别,殊途并骛,推而为论,其流有十焉:一曰偏记,二曰小录,三曰逸事,四曰琐言,五曰郡书,六曰家史,七曰别传,八曰杂记,九曰地理,十曰都邑簿。”并指出:“若刘义庆《世说》、裴荣期《语林》、孔尚思《语录》、阳松玠《谈薮》,此之谓琐言者也。”“若祖台《志怪》、干宝《搜神》、刘义庆《幽明》、刘敬叔《异苑》,此之谓杂记者也。”这两类就是我们所说的志怪小说和志人小说。刘知几的观念比《隋书·经籍志》有所发展,从此,唐人把原列于子部的小说和原列于史部的杂传合并,归于一类。于是,许多文人在小说创作中,自觉地吸收史传的笔法,在客观上大大提高了文言小说的文学性和艺术性。
宋代大学者欧阳修在编著《新唐书·艺文志》时说:“至于上古三皇五帝以来世次,国家兴灭终始,僭窃伪乱,史官备矣。而传记、小说外暨方言、地理、职官、氏族,皆出于史官之流也。”(《新唐书·艺文志》序)他也把小说归于史家一流,继承了刘知几的观念。但因为小说来源于“道听途说”,其真实性打了折扣,所以,欧阳修在作《新唐书·艺文志》时,把《旧唐书·经籍志》原列入史部杂传类的一部分书归入了子部小说类,并没有把小说类的书归入史部去。在他的头脑中,这类作品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说不上是史部著作,这实际上更强化了小说作品在真实性上的要求。这种分类方法得到了当时人和后人的认可。
这种观念反映到小说创作上,使得宋代的志怪创作一直强调求真纪实,写法上,“偏重情状,少所铺叙”①,力求取信于人;风格上讲究质朴简洁,显示出了一种追慕六朝志怪的复古倾向。
而对于唐人传奇,南宋人赵彦卫在《云麓漫钞》中说:“唐之举人,先藉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这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宋代人对传奇小说的看法。“文备众体”,成为许多宋代传奇的写作方针,只不过有的偏史才,有的重诗笔,至于重议论,则更是宋代文人的一大癖好。比较而言,像北宋张君房《丽情集》、刘斧《青琐高议》、李献民《云斋广录》中所收录的传奇,大都偏重诗笔,因而艺术性更强,与唐人传奇的面貌更为接近,很多学者都把这部分作品看做唐人传奇的余脉。
注释
①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第11篇《宋之志怪及传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