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文学的文献·魏晋南北朝诗文研究文献·陶渊明研究文献·关于折腰五斗
最通行的看法,是把五斗米作为微薄薪俸的代称。孟浩然《京还赠张维诗》“欲徇五斗禄,其如七不堪”即用此意。《后汉书·百官志》注引荀绰《晋百官表注》曰:“四百石(斛),月钱二千五百,米十五斛。”依此而折算,“每日正好是五斗米”,因此,陶渊明不为折腰的五斗米仍应是指县令的俸禄,确切地说,是晋时县令一日之食俸,也就是日俸的禄米部分。从诗人出仕彭泽县令的原因、当代县令俸禄、陶传五斗米出处、单位词在修辞学上的用法以及后代诗人作家袭用五斗米所认识的意义等方面,也可以证明五斗米为薄禄的代称。另一种看法,认为五斗米为诗人每月食量,与东晋县令官俸绝无关涉,而史书所载当时士大夫每月食量恰是五斗米左右,因此不为五斗米折腰解作“我不能为求一饱之饭之故折腰”。还有一种新说,认为五斗米系指五斗米教。陶渊明第一次出仕为江州祭酒是在太元十八年,上司江州刺史是王凝之,是东晋著名的门阀世族官僚。不久解职,其真实原因是因为他不屑于向门阀世族王凝之这个五斗米道徒卑躬屈膝。因此,不为五斗米折腰可以解作“我过去不能对五斗米道下腰鞠躬,今天还能诚诚恳恳地侍候乡里小人”?类似这样的讨论时常见诸报刊及研究论著②。这里只能择其要者略加论述。
此外,关于《诗品》“陶诗源于应璩”说,也引起了许多学者的兴趣。这段话见于钟嵘《诗品》中品,叶梦得《石林诗话》不同意此说,以为应璩诗与陶渊明诗不相类。古直《钟记室诗品笺》以为,应璩诗以讥切时事、风规治道为长,陶诗亦多讽刺,故萧统序曰:“语时事则指而可想。”陶诗“源出于璩,殆指此耳”。许学夷《诗源辨体》从风格上立论,王运熙从内容上考察,用以证明钟嵘之论言而有据①。
注释
② 参见下列文章:吴郁芳《何谓“五斗米”》,《文史知识》1986年8期;陈怡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新证》,《香港民主评论》第2卷4期;缪钺《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新释》,《读史存稿》,三联书店1963年版;卫聚贤《“不为五斗米折腰”新考》,《香港民主评论》第2卷4期。① 王运熙《钟嵘〈诗品〉陶诗源出于应璩解》,《文学评论》1980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