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书法篆刻·书论与欣赏

传统文化·书法篆刻·书论与欣赏

中国书法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理论体系,丰富了中国乃至世界美学理论的宝库。

根据现有材料看,关于书法美的论述,最早见于东汉安帝时崔瑗的《草势》。他主要是用文学式的手法描写草书的动态美,论述还比较浮浅。比较有深度的理论出现于汉末,蔡邕的《九势》和《笔论》提出“书肇于自然”和书中要有“力”、“势”等问题。赵壹的《非草书》从反对草书的角度提到了书法作为艺术的一些本质特征。三国时期的钟繇,只有片言只语,如“每见万类,皆书象之”,“笔迹者界也,流美者人也”。但却深刻地揭示了书法同自然界和人本身的必然联系。西晋成公绥的《隶书体》和索靖的《草书势》,论述的方法和形式都同崔瑗接近。比较有价值的是卫恒的《四体书势》。该文在理论上建树不多,但保存了许多重要史料,如前述崔瑗《草书势》就是通过该文保存下来的。另如李斯善书,秦诸山刻石均为他所写,就都是该文首先提到的。东晋时期书法创作十分活跃,但无一篇可靠的书论著作。传卫夫人的《笔阵图》、王羲之的《题卫夫人〈笔阵图〉后》、《笔势论十二章》等均不可靠。进入南朝,陆续出现了不少深刻的书论著作,基本上奠定了中国书法艺术的理论基础。主要论文有刘宋时羊欣的《采古来能书人名》、虞龢的《论书表》、南齐王僧虔的《论书》和《笔意赞》、梁代袁昂的《古今书评》、梁武帝和陶弘景的《论书启》以及梁武帝的《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书评》等。

羊欣是王献之的学生,他的《采古来能书人名》系统论述了秦至东晋能书人名,具体记述了一些书家的历史地位和书法艺术特点。如说王羲之书“博精群法”、“古今莫二”,皇象书“沉着痛快”,献之书“媚趣”过父等等。虞龢《论书表》系统地记录了王羲之等人书迹的流传情况,提出了“古质今妍”等不够正确的评书标准,后来受到梁武帝等人的反驳。王僧虔的《论书》提出了“变古出新”的观点,而《笔意赞》则突出地论述了书法中形体和神采的关系,提出“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兼之者可绍于古人”的著名论断。至此,可以说,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同实用的文字之间的本质区别都被提出来了。至梁代,出现了梁武帝、陶弘景、袁昂、庾肩吾等人的许多重要论著。其中尤以梁武帝萧衍的著作影响最大。他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书评》以及和陶弘景的《论书启》等著作中,深刻地批判了世俗的“爱妍薄质”等说,从理论上拨正了书法发展的方向,并重新肯定了张芝、钟繇和王羲之在书史上的地位,又在《观钟繇书法十二意》中详细论述了钟书的具体特点。这就使他的理论有了坚实的基础。

隋唐开始重法。隋僧智果的《心成颂》、唐欧阳询的《三十六法》都是讲书法结构的理论。林蕴的《拨镫序》是讲执笔法的,他们都对技法提出了规范性的意见。唐孙过庭的《书谱序》、张怀瓘的《书议》和《书断》,以及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等著作,对书法艺术作了深入、全面的论述,或对其中最尖锐的问题作出了回答。通过这些论述,将书法理论提到了历史的高峰。

宋代苏轼的《东坡题跋》、黄庭坚的《山谷题跋》、米芾的《海岳名言》,以及姜夔的《续书谱》等,充分阐述了尚意书风的主张。明代董其昌的《画禅室随笔》、项穆的《书法雅言》等或记述自己的书法心得,或阐述一个书法学派的主张,都是很有特色的著作。

清代最有影响的著作是刘熙载的《书概》、包世臣的《艺舟双楫》和康有为的《广艺舟双楫》。《书概》是一部全面总结书法理论的著作,相当深刻而全面。《艺舟双楫》和《广艺舟双楫》都是宣扬北碑的力作,它们是在阮元《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的基础上,推波助澜,使北朝碑刻得到了巨大发展,几乎动摇了统治千年的钟、王书派的基础,使清代以来的书法百花争艳、丰富多彩,其影响及于现代。

历代综合性的书论专集,唐代有张彦远的《法书要录》,宋代有朱长文的《墨池编》和陈思的《书苑菁华》。明代有王世贞的《书苑》,清代有《佩文斋书画谱》等。现代亦已有多种选本。这些专集,基本上概括了古代书论的主要成果。

书法艺术和戏剧、绘画等艺术不同,它不描绘具体的客观对象,只是借文字的书写以不同形态的点画线条来表现一种美感和作者的不同情趣,它从形式到内容都比较抽象,欣赏起来比较困难。但中国人民在长期的创作和欣赏过程中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欣赏方法。大致说来,这套方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通过书法的点画、结字和章法欣赏其形式美;其次,通过字的形态欣赏其神采美;然后,是透过字的形神,欣赏藏在其背后的书家个人的精神美和不同的时代趣向之美,从而使人得到艺术享受和精神陶冶。

中国人民在长期的书法实践中对如何使用毛笔,笔画如何写才美,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认为笔画有力、笔道圆健才美,以中锋为主最好。为了保证中锋和笔画有力,又规定了一整套的执笔和运笔方法。如“拨镫法”就是执笔法中最著名的一种。认为掌握了擫、压、钩、揭、坻、导、送七种运指法,就可以保证毛笔的正确使用。前人还将中国汉字的笔画分类后又归纳为八种常用的笔画,即“永字八法”。对每种笔画如何才能写好也作了具体规范。还把一些不美观的笔画如“牛头”“鹤膝”“墨猪”等称为“病笔”,要求人们尽力避免。

只把笔画写好还不能算好字,还要将好的笔画组合成好的结构,也就是说结字也要遵循一定规律和方法。前述智果《心成颂》、欧阳询《三十六法》都是研究结构的专著。《三十六法》中还按照不同字形规定了避就、朝揖、救应等处理原则。当然掌握那些原则也不能拘泥。大约都要以平正为主,以险峭求变,才不致失于刻板。

章法是指整幅字中字与字、字与背景(白纸)间的相互关系。要求疏密得当而又富有变化,最忌杂乱无章和“状如箕子”。

书法艺术的最高要求是通过字形来看神采。王僧虔所说的“神采为上,形质次之”就是这个意思。到唐代的张怀瓘甚至认为:“深识书者,惟观神彩,不见字形。”宋代书家蔡襄也说过类似的话,如“学书之要,惟取神气为佳。若摸象体势,虽形似而无精神,乃不知书之所为耳”。

书法作为一种艺术,既然是精神产物,成熟的艺术品也必然反映出书家的某些个人特点以及一定的社会属性,如时代的艺术趣向等等。一般所说的“书如其人”就是这个意思。刘熙载曾具体地解释说:“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这些情况在许多书家身上都可以得到印证。如王羲之个性骨鲠、有鉴裁,故其字雄强而多变;又深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故其字风流潇洒,以韵趣见长。又如颜真卿生活在尚法的唐代,他个人立朝刚正、大义凛然,最后以身殉职,故他的字表现为“方严正大”,既有严谨的法度,又有磅礴的气势。总之,书法作为一种艺术,是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人的某些个性特点和社会风貌的。自然,书法毕竟是一种很抽象的艺术品种,要求它表现过分具体的东西,也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