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两汉·蔡邕正六经文字
东汉时,朝廷对各种经文都有一部标准读本,用漆书写藏于兰台,称为“兰台漆书”。当时儒生们应博士试,名列前茅署者可以做官。但他们手中的经书在文字上时有误差,为了便于应试,常有人向兰台掌管漆书的官吏行贿,暗改漆书文字,以与自己的本子相符,一时成风,以致学者们莫辨真伪。蔡邕有鉴于此,建议朝廷把经文的标准读本刻在石碑上,以免人们作弊。朝廷同意。遂命蔡邕主持其事,集合一些学者共同校正经文,用隶书抄成。从熹平四年(175)开始动工刻石,于光和六年(183)立碑于洛阳城南太学的讲堂前。《后汉书·蔡邕列传》曰:“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疑误后学。”“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摹写者,车乘日千余两,填塞街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