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刘鹗为资助友人而作小说

辽金元明清·刘鹗为资助友人而作小说

刘鹗《老残游记》初集前十三回写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作者四十七岁时。当时刘鹗的友人连梦青因逃避清政府追捕而蛰居上海,生活困难,而连生性耿介孤僻,不愿受人金钱之助。刘鹗便写了《老残游记》的前一部分,交给连梦青,由连卖稿给商务印书馆,在《绣像小说》上逐回发表,得到稿费。发表至第八回“桃花山月下遇虎,柏树峪雪中访贤”,因原写回目为“遇狐”,被商务印书馆所改,并删去部分内容,连梦青遂与《绣像小说》决裂,发表至十三回为止,后改由《天津日日新闻》逐日在报上发表。刘大绅《关于<老残游记>》:“连卖文所入,仍不足维持其菽水所需。先君知其耿介,且也知其售稿事,因草一小说稿赠之。连感先君意,不得不受,亦售之于商务。并与订约,不得更改原文一字。此小说,即近三十余年中一般人认为神秘预言之《老残游记》。”(《刘鹗及老残游记资料》第三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