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郝经留宋十六年

辽金元明清·郝经留宋十六年

中统元年,元世祖即位,郝经以国信使出使南宋,被拘留十六年不得北归。留宋期间,他撰写大量经史著作。至元五年,郝经以帛书作诗述思归之情,并系于雁足,放之北飞,此雁后被元民射得。《元史》卷一百五十七:“世祖即位,以经为翰林侍读学士,佩金虎符,充国信使使宋。”“及被留,思托言垂后,撰《续后汉书》、《易春秋外传》、《太极演》、《原古录》、《通鉴书法》、《玉衡贞观》等书,及文集凡数百卷。”“拘宋十六年,从者皆通于学。”“经还之岁,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系帛,书诗云:‘霜落风高恣所如,归期回首是春初。上林天子援弓缴,穷海纍臣有帛书。’后题曰:‘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雁。获者勿杀。国信大使郝经书于真州忠勇军营新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