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金元明清·丁日昌查禁《水浒》等书

辽金元明清·丁日昌查禁《水浒》等书

清同治七年(1868)四月十五日,江苏巡抚丁日昌发布命令,查禁《水浒》(即《五才子》)、《西厢》(即《六才子》)、《红楼梦》、《续红楼梦》、《金瓶梅》、《牡丹亭》、《今古奇观》(抽禁)、《汉宋奇书》等书。在此前后,江都、甘泉二县搜索禁书五百余部,上元等县搜索八百余部,山阳收缴禁书五十余部,唱本二百余本,苏州、常州所属各县,报缴尤多,或数千数百部不等,各书板片解至省城书局,即加焚毁。 丁日昌《抚吴公牍》卷一称这些小说的罪名是:“少年浮薄,以绮腻为风流;乡曲武豪,借放纵为任侠。而愚民鲜知,遂以犯上作乱之事,视为寻常。”(清林达泉校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