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山堂曲品剧品

戏曲论著。明祁彪佳撰。祁彪佳(1602—1645),字虎子、幼文、宏吉,号世培,别署远山主人,其居曰“远山堂”。浙江山阴(今绍兴)人。其父祁承是著名的藏书家,故祁彪佳从小就博览群书。天启二年中进士,初任兴化府推官,魏忠贤倒台后历任御史和苏、松巡按。因得罪权贵告归故里,读书著述凡九年之久。崇祯末复起,任苏松总督。致仕后家居多年,在整理藏书和编校著述方面颇有成就。南明弘光元年(1645),清兵破山阴,祁彪佳投水殉国。著述有《救荒全书》、《寓山注》、《越中园亭记》、《祁忠敏公日记》、《祁忠敏公遗书》等。曾作传奇《全节记》和《玉节记》二种(或谓二种实为一种,演苏武牧羊故事),今佚。祁氏酷爱戏剧,曾搜罗大量戏曲作品。祁彪佳著述中最突出的是戏曲评论专著《远山堂曲品剧品》。是书是受吕天成《曲品》之启发,仿其体例扩展而成的。祁氏《曲品》评论明代传奇作品计分妙、雅、逸、艳、能、具六品和杂调一类加以综合性的品评。现仅存残稿,妙品已佚,雅品只留三十一种,余者有逸品二十六种,艳品二十种,能品二百十七种,具品一百二十七种,杂调类收弋阳诸腔剧目四十六种,总计得四百六十六种,这个规模较吕天成《曲品》已扩大了一倍多。《曲品》的择取原则和品评标准在祁氏《曲品叙》中有明确说明:“予操三寸不律,为词场董孤,予则予,夺则夺,一人而瑕瑜不相掩,一帙而雅俗不相贷。”申明自己的品评力求公正客观。同时,祁氏还认为:“予之品也,慎名器,未尝不爱人材。韵失矣,进而求其调,调伪矣,进而求其词,词陋矣,又进而求其事,或调有合于韵律,或词有当于本色,或事有关于风教,苟片善之可称,亦无微而不录。”确认他的择取标准和品评原则在于“宽和广”,这两点在《曲品》都有所体现。也正因如此,祁氏的《曲品》保留了大量的曲目,在品评上也显出了不拘一格的多样化特色。

《曲品》不仅是一部出色的戏曲批评著作,同时还有着丰富的理论思想。在对于戏曲作品的品评标准和视角中可以看出,祁彪佳十分重视作品所表现的情感内涵和作者气格,对那些表现“外御强敌,内除奸佞”的作品如《五全》、《蛟虎》、《双忠》、《击筑》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那些讽时之作更是加以热情的赞美,由此,他对那些媚世和荒诞不经之作则明确地表示了反对的立场,“一涉仙人荒诞之事,便无好境趣”,认为“说神说鬼,去本色远矣”。关于戏曲艺术的审美理想,祁氏《曲品》崇尚自然奔逸,他评戏曲语言的最高准则是“骈美而归于自然”,“香色出于俊逸”,而戏曲的情节结构则推崇“波翻浪叠,不可摸捉”的“奔逸”和“舒展”。在音律和文词的关系上,祁氏是重文词的,他让汤显祖高居于“妙品”,正显示了这种特色。

祁氏《剧品》是元明杂剧评论集,其中尤以明杂剧为主。《剧品》体例与《曲品》同,著录和评判元明杂剧二百四十二种,共分妙、雅、逸、艳、能、具六品,计妙品二十四种,雅品九十种,逸品二十八种,艳品九种,能品五十二种,具品三十九种。其中一百十二种为已佚作品,其他书籍也不见记载,故《剧品》亦有较高的史料价值。祁氏品评元明杂剧,其批评视角和品评准则与《曲品》一致。在作品所表达的内容上,也推崇杂剧的讽世、嘲世作用,如评王九思《沽酒游春》:“王太史作此痛骂李林甫,盖以讽刺时相李文正者……一肚皮不合时宜,故其牢骚之词,雄宕不可一世。”评徐渭《渔阳三弄》为“千古快谈”。祁氏论剧,常常从作者之气格、品行入手,认为“作者气格卑下,焉得有佳词乎?”并明确指出:“作词以媚人者,词必不佳。”对于杂剧作品的艺术形式,祁氏追求“意与法合”,故对徐渭的作品有颇高评价,列为“妙品”,认为“文长奔逸不羁,不骫于法,亦不局于法”。在杂剧语言方面,则强调“融炼无迹”,“珠圆玉润,咀之而味愈长”。这种准则与《曲品》之追求“自然”是一致的。《剧品》对戏曲人物的塑造也给予较多注意,如评《八仙庆寿》:“仙人各自有口角,从口角中各自现神情。”评《义勇辞金》:“不但关公之义勇,千古如见,即阿瞒笼络英雄之伎俩,亦现之当场矣。”他对戏曲文学的剧场效果亦十分重视,要求使“阅者恍然置于戏场中”。

《远山堂曲品剧品》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它保留了大量的戏剧作品名目,所著录明代传奇、杂剧共七百零九种,较之吕天成《曲品》、姚燮《今乐考证》以及王国维《曲录》所载多出二百九十一种,是目前所能见到的戏曲著录中最丰富的一种,对古代戏曲曲目的保存和整理有重要意义。

今存有明《远山堂》蓝格原稿本,由黄裳整理校订,1959年上海出版公司出版的《远山堂明曲品剧品校录》本。其中《曲品》部分还有明启元社黑格钞本、《西厢记与白蛇传》附录本。《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六)则分别以《远山堂曲品》和《远山堂剧品》之名予以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