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故训传

儒家经典训释著作。简称《毛传》。六国时人毛亨(生卒年不详)撰,汉初赵人毛苌(生卒年不详)传其学。他们所传授的《诗》,便称为“毛诗”。由于史料匮乏,现在对毛亨之生平知之甚少。但可以肯定,其学出自孔门。《毛传》由“故训”和“传”两部分组成,前者主训释词义,后者主解释诗义。汉时,诗与诂训传各自为书,至唐孔颖达撰《毛诗正义》,才将诗经文、毛诗序、故训传、郑玄笺、孔氏疏合而为一。

《毛传》比较准确地对《诗经》进行了训释,保存了汉语词语的大量故训,为后人理解和研究《诗经》架起了一座不可替代的桥梁。《毛诗》为古文,多用假借字。《毛传》的一大特点便是善用今字解古字,以本字释借字。这样,不但使读者明白词义,而且为后人提供了汉语文字词语发展衍变的第一手资料,使人可以从中推求汉语变化的轨迹。《毛传》的另一特点,是对名物制度的诠释比较切要。《诗经》产生于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距毛亨所生活的时代尚不十分遥远。也许这正是毛亨能比较准确地解释《诗经》中名物制度的原因所在,同时也可以证明《毛诗》的传授确实是渊源有自的。“兴”是《诗经》里普遍运用的一种艺术手法。《毛传》将《诗经》里用兴法的诗句都用“兴也”二字标出,共有一百十六篇之多。虽其中有漏标和误标,但大体是正确的。毛亨是第一个把兴与《诗经》创作实践结合起来研究,并给出明确义界的人。他不仅对兴下了定义:“兴,起也。”而且结合具体诗篇明确注出哪一些属于兴诗,使这个抽象而朦胧的理论概念变成了鲜明而切实的诗歌形象,开创了《诗经》艺术手法研究的新领域。《毛传》训释《诗经》时所采用的多种训诂手段,为训诂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诸如声训、形训、义训等方法,《毛传》中都开始运用。《周南·葛覃》“害浣害否”,《毛传》:“害,何也。”先秦“害”、“何”声同,通过同音相训,注明“害”是“何”的假借字,诗意涣释。《郑风·箨兮》“倡予要女”,《毛传》:“要,成也。”古时一节乐曲终了叫“一成”,所以《毛传》在此为申明诗意,采取随文释义的方法,训“要”为“成”。《郑风·女曰鸡鸣》“与之宜之”,《毛传》:“宜,肴也。”甲骨文、金文的“宜”字像屋内俎上有肉形,《毛传》便是据其形来注“宜”的本义。除此之外,如《周南·芣苢》“薄言采之”,《毛传》:“薄,辞也。”第一个指出“薄”字的语助词作用。又如“婆娑,舞也”,“劬劳,病苦也”,“鞅掌,失容也”等等,对连绵词的意义已有明确的认识。再如“九十其仪,言多仪也”,“岁取十千,言多也”,对数字虚指而非实指的作用也已有很通达的理解。《毛传》为后世学者开辟了一条注释古籍的广阔道路。从汉魏乃至唐宋以还,名目众多的注、疏、传、笺解等著作,正是对《毛传》的继承和发展。其“传”体则直接导致了两汉章句学的空前繁荣。

但是,《毛传》中也存在失误和糟粕。毛亨用儒家思想全面改造诗义,使《诗经》完全成为政治读物,向“经”的方向迈出一大步。从此以后,谬种流传,对诗义的曲解一发而不可收拾,《诗经》成了一部“谏书”。以《关雎》为例,《毛传》曰:“后妃说乐君子之德,无不和谐,又不淫其色,慎固幽深若雎鸠之有别焉,然后可以风化天下。夫妇有别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敬,君臣敬则朝廷正,朝廷正则王化成。”这种说教统治《诗经》研究达二千年之久,可见其影响的深远和巨大。在训诂学方面,毛亨的努力在某种程度上还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如《毛传》解词从不注音,说明他还没有认识到音、形、义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又如《毛诗》中有很多假借字,《毛传》能指出这些字的意义,却不能找出它们的本字。说明《毛传》在用今字解古字,用本字释借字时是不自觉的。此外,《毛传》有时还把连绵词拆开训释,说明对连绵词这一特殊的语言现象虽已有明确认识,但尚未完全把握。当然,关于六书或连绵词等文字训诂理论是在毛亨以后形成的,我们不能苛求古人。但也正由此,不宜把《毛传》的成就抬举到不恰当的高度。总之,虽然《毛传》精华与糟粕杂陈,创造与失误并存,但毕竟是一部开创之作、奠基之作,所以能成为人们学习和研究《诗经》的基本读物。

今最常见的有清阮元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毛诗正义》本,中华书局出版了缩印本,颇便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