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知耻》

儒教伦理范畴。指个人的道德反省能力,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羞恶感。中国古代以“礼义廉耻”为“国之四维”,其中“耻”就是“知耻”,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羞耻感”。知耻则有所不为,不知耻则无所不为。孔子曾以“行己有耻”四字来说明士君子之行,意思就是:士君子立身行事能知耻而有所不为。又说:“知耻近乎勇。”据朱熹解释,“勇”指“勉力而行、自强不息”的精神,是君子应当具备的美德。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言人能以无耻为可耻,终身就不再有耻辱之累。孟子又将“知耻”称为“羞恶之心”,并认为这是人皆有之的“良知”。荀子也将“知耻”作为修身的要则。后代儒家都以“知耻”作为处世立身的大节,甚至视为做人的基本道德,这就是传统士大夫所谓“气节”的主要内容。明清之际的思想家顾炎武说:“士大夫之无耻,是谓国耻。”又将“知耻”这种个人的道德良心与国家荣辱联系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