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约词的主要特点

唐宋以来形成的词体、风格和流派。对此宋人王炎和张炎曾有所体认:“今之为长短句者,字字言闺阃事,故语懦而意卑,或者欲为豪壮语以矫之。夫古律诗且不以豪壮语为贵,长短句命名曰曲,取其曲尽人意,惟婉转妩媚为善,豪壮语何贵焉。不溺于情欲,不荡而无法,可以言曲矣。”(《双溪诗馀自叙》)“簸弄风月,陶写性情,词婉于诗。”(《词源》)明确分唐宋词为婉约、豪放两体,始于明人张綖。张綖于《诗馀图谱凡例》后附识曰:“词体大略有二:一体婉约,一体豪放。

婉约者欲其词调蕴藉,豪放者欲其气象恢宏。然亦存乎其人。如秦少游之作,多是婉约;苏子瞻之作,多是豪放。大约词体以婉约为正。”张綖标举婉约、豪放,本是用以论词体的。他承《文心雕龙·体性》篇的说法,认为词体不同,“存乎其人”,词的风格取决于作者的才性,其本意并不是以此来强分词派。

清初王士禛《花草蒙拾》始将“体”“派”混一,以张綖的话改说词派:“张南湖论词派有二:一曰婉约,一曰豪放。仆谓婉约以易安为宗,豪放惟幼安称首。”自此,唐宋词被分为婉约豪放两派,据此评论词人,撰述词史,成为一种传统,影响至今未有已。

婉约体的特点是:无论是写绮艳深狭的相思恋情,亦或羁旅愁怀、伤春悲秋、吟咏风月、寄寓香草美人,均用含蓄蕴藉的手法,化事为情,融情于景,曲折地表达深细宛转的复杂情绪,婉转缠绵,情韵兼胜。词论家向来把以温庭筠为代表的花间体尊为婉约体之鼻祖,宋初的晏殊、欧阳修、柳永在题材和表现手法上,均因对婉约体有所开拓发展而成为婉约体的中坚。

柳永之后,婉约体代表词人是秦观和李清照。周邦彦可谓婉约体的集大成者。在他手中婉约词众体皆备,无所不精。以婉约、豪放两体论词,长处在便于从总体上把握词的两种主要体式、风格与词人才性的大致分野,便于纵向把握词体发展的脉络。从对这一层面共性的概括看,“婉约”“豪放”之分具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但如以婉约、豪放为绝对标准,非此即彼,划定词人词派,并进而以体式的不同辨宗祖正变以论价值的高低,则有简单武断之嫌。首先,这种简单的二分法难以遍该源远流长、丰富复杂的唐宋词派;其二,绝对化地以体为派,极易将这两种并不截然对立的体式风格人为地对立起来——因为即使被称为豪放派代表的苏轼辛弃疾,同时也是婉约体作手。

此外,这种绝对化,亦使同作婉约体者的个性风格难以见出。再者,仅以体式、题材的不同便决断婉约或豪放派的价值高低,这种狭隘的艺术本色论或道德功利取向,显然不利于词体的丰富发展,亦难以把握词人开拓革新的关键所在。婉约体向被作为词体固守“缘情绮媚”之本色当行的关键,被历代词论家奉为正宗。在词学史上,虽因其侧艳之病而时有雅俗之辨、骚雅之倡,却从未动摇过它的正宗地位。新中国成立后,则因其反映现实政治的不力而被贬低。新时期十年复得到公正的评价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