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典故·桃花禄米
【出典】 《南史》卷五九《任昉传》:“(昉)出为新安太守,在郡不事边幅,率然曳杖,徒行邑郭。人通辞讼者,就路决焉。为政清省,吏人便之。卒于官,唯有桃花米二十石,无以为敛。遗言不许以新安一物还都,杂木为棺,浣衣为敛。阖境痛惜,百姓共立祠堂于城南,岁时祠之。”
【释义】 梁任昉为新安太守,为政清廉,卒于官,家中只有桃花米二十石。后因用为咏任昉的故实。
【例句】 不为桃花禄米,雠书倦、一苇横江。(葛胜仲《满庭霜·任昉尝为西安太守,风流名节,图经史牒具载,感今怀古作》718)这里举桃花米事以赞任昉居官清廉,意在“感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