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典故《熊鱼难兼》什么意思|出处|释义|例句|用典

诗词典故·熊鱼难兼

典源出处 《孟子 · 告子上》:“鱼,我所欲也; 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释义用法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时,取更好更味美的熊掌。生与义不可兼得时,宁可舍生而取义。后以此典指两种事物不可兼得。

用典形式

【熊掌鱼】 宋·苏轼:“不思牺牛龟,兼取熊掌鱼。”宋·陆游:“壮士易尽彘肩酒,义气肯贪熊掌鱼。”

【鱼与熊蹯】 宋·陆游:“玉非鼠朴可劳辨,鱼与熊蹯各自珍。”

【熊鱼难兼】 清·陈大章:“熊鱼自古难兼味,木雁中间可置身。”

【取舍一熊掌】 宋·范成大:“取舍一熊掌,得丧两蜗角。”

【舍鱼取熊掌】 宋·陆游:“舍鱼正可取熊掌,食肉何须知马肝。”

【难兼熊掌鱼】 宋·陆游:“从渠荔子腴玉肤,自古难兼熊掌鱼。”

【熊鱼无双得】 宋·文天祥:“熊鱼自古无双得,鹄雀如何可共谋。”

【熊鱼不容兼】 宋·范成大:“鹏鷃相安无可笑,熊鱼自古不容兼。”

【熊鱼各得欲】 清·黄遵宪:“鸡犬亦飞升,熊鱼各得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