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呦呦鹿鸣,
食野之苹。
我有嘉宾,
鼓瑟吹笙。
吹笙鼓簧,
承筐是将。
人之好我,
示我周行。
(鸣、苹、宾、笙,耕部。簧、将、行,阳部。)
呦呦鹿鸣,
食野之蒿。
我有嘉宾,
德音孔昭。
视民不恌,(三家视作示。
君子是则是效。鲁恌作偷。
我有旨酒,韩作佻。)
嘉宾式燕以敖。
(蒿、昭、恌、效、敖,宵部。)
呦呦鹿鸣,
食野之芩。
我有嘉宾,
鼓瑟鼓琴。
鼓瑟鼓琴,
和乐且湛。
我有旨酒,
以燕乐嘉宾之心。
(芩、琴、湛、心,侵部。)
〔译文〕
野鹿呦呦地鸣叫,正在野地里吃着青苹。我招待这些美好的客人,弹起瑟吹起笙。吹起笙,鼓动着簧,表示对宾客的欢迎;捧出筐,拿出币帛,作为送给客人的礼品。诸位贵宾如果肯关照我,请指教我治国的大道理。
野鹿呦呦地鸣叫,正在野地里吃着青蒿。我招待这些美好的客人,都具备着正直高尚的德行。你们在广大人民面前显示出正派严肃,以正人君子为学习的模范和榜样。我为客人们准备了美酒,请大家尽兴地喝,尽情地乐。
野鹿呦呦地鸣叫,正在野地里吃着芩草。我招待这些美好的客人,弹起瑟奏起琴。弹瑟奏琴是表示欢迎,让我们宾主一起,和谐欢乐,尽情尽兴。我为客人们准备好了美酒,希望客人喝好吃好,同醉同乐,高高兴兴。
〔评介〕
《鹿鸣》是《诗经》中保存的最早的一篇祝酒辞,也是一首祝酒歌。它是周王用以宴请群臣宾客的,通篇以周王的口吻抒写。《毛序》说:“《鹿鸣》,宴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此说是符合诗意的。《齐》、《韩》二家与此同,后世说《诗》多宗之,今人亦无异议。只有《鲁诗》说此诗是一首刺诗(见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对此,今人陈子展先生说:“《诗序》说的要使群臣尽心,《毛传》说的要使嘉宾竭力,想是作诗的本谊。就是说,《鹿鸣》一诗当作于盛周。大约到了衰周,守成之主,不知创业的艰难,也不知宾礼群臣的重要,就有大臣或乐官用这首诗来陈古,以刺今罢,所以《鹿鸣》就被认为是刺诗了。”(《雅颂选译》)陈说应该是合理的。
全诗三章,章八句。三章开头,均以:“呦呦鹿鸣,食野之苹(蒿、芩)”起兴。实际上是兴中有比。《毛传》说:“鹿得苹,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这里的比兴之义,就是表示周王,也就是主人招待群臣嘉宾是情发乎中,也就是表示其诚恳和热情。此诗三章,虽然也采用了《诗经》常用的回环复沓、重章迭唱的形式,但是整个来看,则是变化多于重复,尽管在开头起兴与后面的某些句式上如“我有嘉宾”“我有旨酒”(后者只出现于两章)存在重复,但大部分则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变化。第一章先写音乐和币帛:鼓瑟吹笙,赏赐丰厚,是通过音乐和物质的形式来表现主人即周王的热情招待,并在宴会一开始即造成了一种极其和乐的、热烈的气氛。后写主人对嘉宾的要求和希望,“示我周行”,即以治国的大道来指教我。第二章先写主人以对嘉宾的赞颂提出道德品行方面的要求,“视民不恌,君子是则是效”,即对下民表现要正派严肃,要以有道德修养的君子为榜样。后提出要在宴饮过程中“式燕以敖”,即吃饱喝足,娱乐尽兴,不要受任何拘束。第三章先写音乐,“鼓瑟鼓琴,和乐且湛”既是对第一章“鼓瑟吹笙”的照应,而“和乐且湛”,又是程度上的加深。是由前面的热烈欢迎到宾主感情的高度融和。后写“燕乐嘉宾之心”,是第二章后一层意思的继续,以吃饱喝足,娱乐尽兴来收束全篇。全诗第一章是从主人的角度出发,重在写主人的招待热情、态度诚恳;第二章从宾客的角度出发,既是赞扬他们,又提出了对他们的严格要求。第三章宾主合写,重在表现主客情感的融为一体。章与章之间,既用鹿鸣起兴和重复一些有关句子形式紧密相连,取得回环往复的效果,又能各有不同侧重,有发展,有进程,有起有收,有前呼后应,形成一个完整而有机的结构整体。应该看到,本诗在结构上的构思和安排上是完美而巧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