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清》原文|译文|注释|赏析

〔原文〕

维清缉熙,

文王之典。

肇禋,

迄用有成,

维周之祯。(三家祯作祺。)

(典、禋,真部。成、祯,耕部。)

〔译文〕

今日清静而光明,因有文王的法典。开始祭天盛礼而征伐,至今用之而有成功。这是周朝的吉祥。

〔评介〕

《维清》一章,五句。关于此诗主旨,《诗序》曰:“《维清》,奏《象舞》也。”(《象舞》,乐舞之名)《鲁诗》谓“奏《象武》之所歌也”。《齐诗》谓“武王受命作《象乐》,继文以奉天”。郑《笺》则曰:“《象舞》,象用兵时刺伐之舞,武王制焉。”孔《疏》因云:“谓文王时有击刺之法,武王作乐,象而为舞,号其乐曰《象舞》。”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言《象武》就是《大武》之乐(《大武》,亦简称《武》,周代用于祭祀的乐舞之一,表现武王武功)。《礼记·文王世子》诸篇皆有“升歌《清庙》,下管《象》”。陈奂《诗毛氏传疏》云:“《象》,文王乐。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名《象舞》。”又《白虎通》曰:“歌在堂上,舞在堂下,歌者象德,舞者象功,君子尚德而下功也。”根据这些可以定此诗为祭祀文王的乐舞之诗。朱熹《诗序辨说》云“诗中未见奏《象舞》之意”,在《诗集传》中因谓“此亦祭文王之诗”。据王国维研究,《象舞》有“文舞”“武舞”之别,《维清》是《周颂》中唯一的《象舞》(文舞)之诗。其说可供参考。

作为祭祀文王的乐舞之诗,其有别于《清庙》。《清庙》重在赞美文王明德,而《维清》重在赞颂文王的功业。诗首先赞美因文王制定法典而有今日的清明。文王确是文治武功卓著。伏湛《尚书大传》云:“文王一年质虞、芮,二年伐邗,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畎夷。纣乃囚之羑里。五年之初,散宜生等献宝而释文王。文王出则克耆,六年伐崇,则称王。”周人如此崇拜文王,因为是他奠定了周朝的基业。由此诗可见,文王还制定和完善了一套国家法规,成为后王治政所本。祭祀也是文王法典内容之一,《周礼·春官·大宗伯》有“以禋祀祀昊天上帝”,诗中也赞美文王开始祭天而行征伐。董仲舒《春秋繁露·郊祭篇》云:“文王受天命而王天下,先郊,乃敢行事而兴师伐崇。”其实文王“肇禋”祭天,意在宣布自己受天命而将取代殷商,从此吹响了向商纣进攻的号角。当然文王采取的是先削弱殷商以扩展势力的策略,所以先伐崇国。以后更趋强盛,武王终于灭商。诗中所言“迄用有成”,也赞美文王武功是良好开端。当然这些都属“维周之祯”。

此诗句不甚连贯与完整,因而后世学者或疑其有阙文(如朱熹《诗集传》),或以其当为《清庙》之一章(如牟庭《诗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