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麟之趾,
振振公子,
于嗟麟兮。(韩于作吁。)
(趾、子,之部。)
麟之定,(鲁定作顁。)
振振公姓,
于嗟麟兮。
(定、姓,耕部。)
麟之角,
振振公族,
于嗟麟兮。
(角、族,侯部。)
〔译文〕
麒麟的脚趾啊,不践生物。好比公子多仁厚,伟大啊,麒麟!
麒麟的额头啊,不抵人,好比公孙多仁义,伟大啊,麒麟!
麒麟的犄角啊,不害人,好比公族多仁德,伟大啊,麒麟!
〔评介〕
《麟之趾》三章,章三句。这首诗是歌颂麒麟的。以麒麟的仁厚吉祥喻子孙的贤能。《诗序》说:“麟之趾,关雎之应也。关雎之化行,则天下无犯非礼,虽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也。”非是。麟,麒麟。据学者专家考证,麟,就是今天所说的长颈鹿。传说是“麕身、牛尾、马蹄,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王者至仁则出。”严粲《诗辑》:“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又《公羊传》说:“麟者仁兽也,有王者至。”郑康成说:“麟角之末有肉,示有武而不用。”何休说:“麟设武备而不为害,所以为仁。”综上所说古人把麟看成仁厚吉祥至善至美的神兽,因而诗中把它比作公子、公姓、公族以喻其贤德仁厚,从而表现出古人美好的理想与愿望。闻一多先生认为此篇中的麟即是订婚时男子拿个全鹿作聘礼。他说:“《野有死麕》篇说男求女,以麕为贽。麕即麟,既如上说,则本篇盖纳征之诗,以麟为贽也。……以《野有死麕》篇证之,婚礼古盖以全鹿为贽,后世苟简,始易以鹿皮。本篇用麟,有趾、有定,有角,盖以全鹿。”可备一说。
此诗采用兴的手法,全诗三章,分别以麟的“趾”(有趾不践生草,不履生虫)、“定”(有额可以抵而不抵)、“角”(有角可以触而不触)比喻“公子”、“公姓”、“公族”的仁厚、仁义、仁德。全诗重章叠句,隔章押韵,反复咏唱。清方玉润《诗经原始》眉评曰:“三‘麟兮’咏叹有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