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刺客列传第二十六·太史公》鉴赏
世言荆轲,其称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马生角”也,太过[1]。又言荆轲伤秦王,皆非也。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2],具知其事,为余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荆轲五人,此其义或成或不成[3],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4],名垂后世,岂妄也哉!
【段意】 这一段是作者的论赞,补充交代了荆轲故事的来源,以及之所以要为刺客立传的原因。
注释
[1]世言荆轲四句:意谓社会上流传的荆轲故事中,说到太子丹的命运时,说他曾感动得“天雨粟,马生角”,这种说法太过分了。[2]公孙季功:其人事迹不详。董生:即董仲舒,汉武帝时的著名儒生。[3]义:义举,指刺杀活动。[4]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出发点明确,决不违背自己的良心。较:通“皎”,明也。欺:欺骗、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