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佞幸列传第六十五[1]·太史公》鉴赏
甚哉爱憎之时[1]!弥子瑕之行[2],足以观后人佞幸矣。虽百世可知也[3]。
【段意】 以弥子瑕之同一事件却因君王的爱憎不一导致得幸与被罪之前后不同的结果,为佞幸者戒。
注释
[1]甚哉爱憎之时:意思是说,封建专制统治者在爱憎不同的时机,对待同一个人或同一事件可以采取截然相反的态度,佞幸小人的安危祸福是万分难测的。[2]弥子瑕: 春秋时卫灵公的幸臣。曾伪托君命驾君车回家,又食桃而甘,以其半奉君。两事当时俱为灵公称赞,后又因此得罪。[3]虽:即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