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婴自上初起沛,常为太仆[1],竟高祖崩[2]。》鉴赏
以太仆事孝惠,孝惠帝及高后德婴之脱孝惠、鲁元于下邑之间也[3],乃赐婴县北第第一[4],曰“近我”,以尊异之。 孝惠帝崩,以太仆事高后。 高后崩,代王之来[5],婴以太仆与东牟侯入清宫[6],废少帝[7],以天子法驾迎代王代邸[8],与大臣共立为孝文皇帝,复为太仆。八岁,卒,谥为文侯。子夷侯灶立,七年卒。子共侯赐立,三十一年卒。子侯颇尚平阳公主[9]。立十九岁,元鼎二年[10],坐与父御婢奸罪[11],自杀,国除。
【段意】 简述高祖死后,夏侯婴侍奉惠帝、高后、文帝的情况和最后封号以及子孙袭爵的情况。其中突出了两点:一是惠帝和高后感谢他在下邑途中救他们的义举,把最靠近宫殿的地方赐给他,以表示对他的特别尊敬。二是高后死后他又与东牟侯共入宫,废少帝,与大臣们共立惠文帝。
注释
[1]常:固定的。[2]竟:完结(动词),可理解为“到……才完结”。[3]德:感激。脱:脱离危险,使动用法,使……脱离危险。下邑:古县名,治所在今安徽砀山县西。[4]县:这里指京城。北:指北阙,宫殿北面的门楼。前一个“第”字指府第。句意是:夏侯婴的府第最靠近宫殿。[5]代王:即后来的孝文皇帝刘恒,史称汉文帝。[6]东牟侯:即刘兴居,系齐悼惠王刘肥的儿子。[7]少帝:惠帝刘盈的养子刘恭即皇帝位,称为少帝,后高后杀死少帝刘恭,又另立常山王刘义为皇帝,改名刘弘,此处说的少帝指刘弘。高后八年后九月刘弘及惠帝诸子为大臣们所杀。[8]法驾:皇帝的车马。代邸:代王的宫邸。[9]尚:古代娶皇帝的女儿称“尚”。平阳公主:景帝刘启的女儿。[10]元鼎:武帝刘彻的年号。[11]御婢:皇帝赐给的婢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