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还定三秦[1],从击项籍。》鉴赏
至彭城[2],项羽大破汉军。汉王败,不利,驰去。见孝惠、鲁元[3],载之。汉王急,马罢,虏在后[4],常蹶两儿欲弃之[5],婴常收,竟载之,徐行面雍树乃驰[6]。汉王怒,行欲斩婴者十馀[7],卒得脱,而致孝惠[8]、鲁元于丰[9]。
汉王既至荥阳[10],收散兵,复振,赐婴食祈阳[11]。复常奉车从击项籍,追至陈[12],卒定楚[13],至鲁[14],益食兹氏[15]。
【段意】 写夏侯婴在楚汉战争中立下的两次战功和受赏的情况。其中着重写了刘邦战败逃跑,为了轻装几次将自己的子女扔掉而被夏侯婴救起的经过。
注释
[1]三秦:指项羽在关中分封的雍、塞、翟三个诸侯国。这三个诸侯国都在原来秦国境内,故合称三秦。[2]彭城:古县名,治所在今江苏徐州市。[3]孝惠:即后来的孝惠皇帝刘盈。鲁元:鲁元公主,刘邦女儿。[4]虏:敌军。[5]蹶:踢。[6]面雍树:古代有些地方称大人面对面抱着小孩叫“面雍树”。当时刘邦的儿子孝惠和女儿鲁元都很小。[7]行:即将。[8]致:送到。[9]丰:古邑名,在今江苏丰县。[10]荥阳: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荥阳县东北。[11]祈阳:古乡邑名。[12]陈:古县名,治所在今河南淮阳县。[13]楚:楚地,指项羽统辖的地区。[14]鲁:鲁城,春秋时鲁国国都,故址在今山东曲阜县。[15]兹氏:古县名,治所在今山西汾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