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魏公子列传第十七·魏王怒公子之盗其兵符矫杀晋鄙,公子亦自知也[1]。》鉴赏
已却秦存赵,使将将其军归魏[2],而公子独与客留赵。赵孝成王德公子之矫夺晋鄙兵而存赵[3],乃与平原君计,以五城封公子。公子闻之,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4]。客有说公子曰:“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5]。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且矫魏王令夺晋鄙兵以救赵,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忠臣也。公子乃自骄而功之[6],窃为公子不取也[7]。”于是公子立自责[8],似若无所容者[9]。赵王扫除自迎[10],执主人之礼,引公子就西阶[11]。公子侧行辞让,从东阶上。自言罪过,以负于魏,无功于赵[12]。赵王侍酒至暮,口不忍献五城[13],以公子退让也。公子竟留赵。赵王以鄗为公子汤沐邑[14],魏亦复以信陵奉公子。
【段意】 因救赵有功,赵王与平原君商量,准备给魏公子封赏五座城池。魏公子因而产生骄傲情绪。门客中有人立刻劝谏,认为不宜为此骄傲。魏公子觉得有理,采纳了这个意见。自此,他留居在赵国。
注释
[1]公子亦自知:魏公子也知道魏王会对他不满。[2]使将将其军:叫手下的将官率领着部队。第二个“将”作动词用。[3]赵孝成王:赵惠文王之子,名丹。德:感激。[4]意骄矜:心里骄傲。有自功之色:表现出自满情绪。[5]物有二句:事有不可忘记的,也有不可不忘记的。物,事物,事情。[6]功之:以为有功。[7]窃为公子不取也:我暗中为公子着想,这是不好的。[8]立自责:马上责备自己。[9]似若无所容者:惭愧得好像无地可容了。[10]扫除自迎:打扫台阶,亲自迎接。除:台阶。[11]引公子就西阶:引路请信陵君从西面台阶上去。古时以西边为尊,让客人从西阶上,表示对客人的尊敬。[12]自言三句:自己对不起魏国,对赵国也无功可言,倒是有罪的。这是魏公子自谦的话。[13]口不忍献五城:口里始终说不出要把五座城封给信陵君的话。[14]鄗(hao):地名,在今河北省高邑、柏乡之间。汤沐邑:谦言那里税赋少,收入只够洗沐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