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曹沫劫齐桓公索地》鉴赏

《史记·曹沫劫齐桓公索地》鉴赏

(节自 《刺客列传》)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于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 “子将何欲?” 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即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

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 “不可! 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 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译文】 曹沫是鲁国人,他因为力气大而服事鲁庄公。鲁庄公也喜好大力士。曹沫被封为鲁国的将军,他与齐国交战,接连打了三次败仗。鲁庄公害怕了,便把遂邑那地方献给齐国以示求和,但仍然以曹沫为将军。

齐桓公答应与鲁庄公在柯这个小城相会商订盟约。后来,齐桓公与鲁庄公会盟于坛上,曹沫手持匕首上坛劫持了齐桓公。齐桓公的左右怕伤及桓公都不敢动武,因此问曹沫道: “你想干什么?” 曹沫说: “齐国强大,鲁国弱小,然而你强大之齐国侵占鲁国的领地也太过分了,而今,鲁国边城已无郊,城垣坏塌就要迫近齐国之境了,你君王好好考虑考虑!” 齐桓公被迫答应全部归还所侵占的鲁国土地。既然齐桓公已答应了,曹沫便丢掉匕首,走下坛,面朝北坐在群臣的位置上,他脸不改色,言谈举止自如。

齐桓公十分震怒,打算背弃他所作出的许诺——归还鲁国被侵之地,齐相管仲说: “不能这样,为了贪些小小的利益,以便求得自己的一时快乐,那就要在诸侯中失去信用,这就失掉了天下的援助,还不如将地给予鲁国算了。” 于是,齐桓公便将侵占之地割让给鲁国,这样,曹沫三战三败所失掉的土地又全部归还了鲁国。

【鉴赏】 本文通过曹沫劫持齐桓公,迫使其归还所侵鲁国之地的故事,表现了曹沫不惜冒生命危险而为国索地的大无畏的精神。因为齐桓公乃天下盟主,要不是管仲强调信用,谏阻齐桓公以及齐桓公之宽容,否则,曹沫成也死,不成也死。

首先,文章简介曹沫的情况: 鲁人,以勇力事鲁庄公,为鲁将,在与齐战中,三次均败。鲁庄公献遂邑求和,仍用他为将。

其次,写曹沫劫齐桓公索地。在齐桓公与鲁庄公会于柯地而结盟的会上,曹沫持匕首上坛劫持齐桓公,指斥齐桓公以强凌弱之不仁,要求索回被齐侵占之鲁国的土地。齐桓公无奈,只得同意退还。

再次,写管仲主信。事后,齐桓公想毁约,不退还鲁之被侵地。管仲进行谏阻: 认为毁约是“贪小利以自快” 的小事,而 “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是大事,应该还鲁之地。这样,曹沫三战败北所失之地,悉数收回。

本文节自 《刺客列传》,刺客,指古代讲信义的侠士和勇士。其中有两类,一是“士为国 (民)事者死”,一是“士为知己者死”。曹沫与后来的荆轲是第一类“刺客” 的典型,他们为国 (民) 事,反侵伐,反强暴,不惜以身冒险以身献国,表现出可歌可泣的气节。文中对曹沫采用正面描写的手法,比如写他劫齐桓公后,“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表现出他不仅勇敢,而且沉着、冷静。

注释

①曹沫: 即 《左传》中的曹刿。②遂邑: 古地名,在今山东省肥城县。③柯: 战国齐邑,在今山东省东阿县西。④匕首: 即短剑,古代刺客常用的武器。⑤亦甚: 也太过分。⑥鲁城坏,即压齐境: 压,即迫近。指齐国侵占鲁地很多,鲁国的边城没有了城郊,若是鲁国边城的城垣坏塌就迫近齐国的边境了。⑦尽归鲁之侵地: 全部归还鲁国原被齐侵占的地方。⑧倍: 即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