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乐掌成均之法,以治建国之学政,而合国之子弟焉。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死则以为乐祖,祭于瞽宗。以乐德教国子:中和、祇庸、孝友。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以乐舞教国子:舞《云门》、《大卷》、《大咸》、《大》、《大夏》、《大濩》、《大武》。以六律、六同、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以致鬼神,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乃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凡六乐者,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凡六乐者,一变而致羽物及川泽之,再变而致臝物及山林之,三变而致鳞物及丘陵之,四变而致毛物及坟衍之,五变而致介物及土,六变而致象物及天神。
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大蔟为坟,姑洗为羽,靁鼓靁鼗,孤竹之管,云和之琴瑟,《云门》之舞,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凡乐,函钟为宫,大蔟为角,姑洗为征,南吕为羽,灵鼓灵鼗,孙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皆出,可得而礼矣。凡乐,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大蔟为征,应钟为羽,路鼓路鼗,阴竹之管,龙门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于宗宙之中奏之,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凡乐事,大祭祀宿县,遂以声展之。王出入则令奏《王夏》,尸出入则令奏《肆夏》,牲出入则令奏《昭夏》,帅国子而舞。大飨不入牲,其它皆如祭祀。大射,王出入,令奏《王夏》;及射,令奏《驺虞》。诏诸侯以弓矢舞。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凡日月食,四镇五岳崩,大傀异灾,诸侯薨,令去乐。大札、大凶、大灾、大臣死,凡国之大忧,令弛县。凡建国,禁其淫声、过声、凶声、慢声。大丧,莅廞乐器。及葬,藏乐器,亦如之。
乐师掌国学之政,以教国子小舞。凡舞,有帗舞,有羽舞,有皇舞,有旄舞,有干舞,有人舞。教乐仪,行以《肆夏》,趋以《采荠》,车亦如之,环拜以钟鼓为节。凡射,王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凡乐,掌其序事,治其乐政。凡国之小事用乐者,令奏钟鼓。凡乐成,则告备。诏来瞽皋舞,及彻〔51〕,帅学士〔52〕而歌彻,令相〔53〕。飨食诸侯,序其乐事,令奏钟鼓,令相,如祭之仪。燕射,帅〔54〕射夫以弓矢舞。乐〔55〕出入,令奏钟鼓。凡军大献,教恺歌,遂倡之。凡丧,陈乐器,则帅乐官。及序哭〔56〕,亦如之。凡乐官,掌其政令,听其治讼。
〔注释〕 成均:五帝时大学之名。 瞽(gǔ)宗:殷时大学之名。 国子:国之子弟,即天子、诸侯、公卿、大夫、士各级贵族的子弟。 中和:忠顺调和。 祇庸:恭敬有常。 兴道(dǎo):善喻引导。 讽诵:背诵吟咏。 云门、大卷:黄帝乐。 大咸:尧乐。 大(sháo):舜乐。 大夏:禹乐。 大濩(huò):汤乐。 大武:周武王乐。 鬼神(qí):人神曰鬼,天神曰神,地神曰。 说(yuè)远人:使远方人民悦服。 作动物:使飞鸟走兽闻乐欢舞。 分乐而序之:分此六代(黄帝、尧、舜、禹、汤、武王)之舞,使尊卑有序。 以祭,以享,以祀:祭地曰祭,祭祖曰享,祭天曰祀。 四望:指五岳、四镇、四窦。 先妣:指周始祖后稷之母姜嫄。 变:更,指前乐成而更奏新乐。 致:使之至,指万物及神祇为六乐所感而来。 象物:指麟凤龟龙四灵。 靁(léi)鼓靁鼗(táo):指六面有革可击的鼓。 圜丘:指圆形高坛。圜以象天之圆。 灵鼓灵鼗:指四面有革可击的鼓。 方丘:指方形高坛。方以象地之方。 路鼓路鼗:指两面有革可击的鼓。 大祭祀:指祭天神、天祇、人鬼。 宿县(xuán):头天晚上把乐器悬挂摆放好。 以声展之:叩击乐器,听声音是否准确。 尸:古代祭祀时,代死者受祭,象征死者神灵的人。一般以臣子或死者的晚辈充任。后世逐渐改用神主、画像,立尸制度遂废。 帅:通“率”,带领。 大飨:指飨宾客。 不入牲:祭祀时牵牲入庙杀,而飨宾客则在庙门外杀牲,至烹熟方入。 大射:将祭祀时,择士而射于西郊虞庠学中。 大献:军队凯旋献功。 恺乐:献功之乐。 四镇:古代中国有州,每州各有一大山为一州之镇,如五岳即为九镇中之五镇。 大傀(guī)异灾:傀,犹怪也。指天地奇变。 札:瘟疫。 弛县(xuán):把经常悬挂着的乐器卸下收藏。 过声:哀乐不中节之音。 凶声:亡国之音。 慢声:惰慢不恭之音。 莅廞(xīn):莅,临也。廞,兴也。指临丧事时演奏乐器。 小舞:年幼少时所教之舞。 乐仪:王以乐出入朝廷、大寝之仪。 序事:次序用乐之事。 皋舞:皋,号呼也。号呼国子舞。 〔51〕 彻:祭毕将祭器撤下来。 〔52〕 学士:国子。 〔53〕 令相:指挥相者扶持瞽盲。 〔54〕 帅:同“率”,带领。 〔55〕 乐:指笙歌舞者及所用乐器。 〔56〕 序哭:指入葬时率乐官持乐器依次哭丧。
〔鉴赏〕 《周礼》一书,本名《周官》,至王莽时,刘歆奏请立博士,从此改称《周礼》。传统礼家及注疏家认为《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书”,后来学者又认为成于战国之时。《周礼》讲周代官制,作者根据周王室官制,参照战国时代各国制度,附益儒家政治理想编纂而成。《周礼》与《仪礼》、《礼记》合称“三礼”,也是儒家十三经之一,分为六部: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而冬官在秦汉间已佚失,汉河间献王以《考工记》补之,以成六篇之数。其中春官职掌邦礼、宗宙祭祀等。大司乐则是王家的音乐机构,管理音乐行政、音乐教育、音乐舞蹈表演等方面事务。
中国古代从传说中三皇、五帝开始,就立有学校。至三代之时,学校就已非常完备,“王宫国都以及闾巷,莫不有学”(朱熹《大学章句》序)。所教授的对象主要是贵族子弟,当然也包括平民中的少数优秀者,“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嫡子、国之俊选,皆造焉”(《礼记·王制》),亦即本篇所称之“国子”。历代学校其名虽各不相同,教授内容多样,礼与乐是其中主要二科目。本篇则专门叙述学校乐教之法,保存了中国古代教育史的宝贵资料。从中我们看到美育不仅在古代教育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而且已发展得相当完备,形成了非常优良的传统。本篇说乐教之法有三:乐德、乐语与乐舞。所谓乐德,就是教国子以中和、祇庸、孝友,即通过乐使国子养成忠顺、温和、恭敬、有恒、孝顺、友善的德性。可见在古代乐教不是单纯的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教育,而首先是为了陶冶精神,美化性情,净化灵魂,培养道德,这就抓住了乐教最重要的方面。所谓乐语,就是教国子以兴道、讽诵、言语,使国子掌握善喻、引导、背诵、吟咏、发言、答语的语言能力。可见乐教的内容和形式丰富多彩,不限于音乐、舞蹈的教学,包括口头和书写的文学艺术的创作和表演。所谓乐舞,就是使国子学会《云门》、《大卷》、《大咸》、《大》、《大夏》、《大濩》、《大武》这七种舞蹈。
此七种舞蹈乃黄帝、尧、舜、禹、汤、武王六代之乐舞,又称“六乐”。本篇进而叙述了六乐的具体功能。乐的作用在于祭祀神灵,而神灵有六,故以黄帝之《云门》舞祭祀天神,以尧之《咸池》(即《大咸》)祭祀地祇,以舜之《大》祭祀四望,以禹之《大夏》祭祀山川,以汤之《大濩》祭祀先妣,以武王之《大武》祭祀先祖。此六代乐舞为大舞,教授大舞为大司乐的职责。
大舞之外,又有小舞。教授小舞为乐师的职责,据《礼记·内则》的说法,一般是在国子幼小时学习小舞。所谓小舞,即帗舞、羽舞、皇舞、有旄舞、有干舞、人舞。大舞施用于天地宗庙正祭,而小舞则施用于一般祈请、晏饮、丧葬等场合。文章非常详细地规定了特定的仪式应当演奏什么样的音乐,表演何种舞蹈,乐器和歌曲应当用什么样的音律、音阶,这为研究中国古代音乐史提供了非常宝贵的材料。
在古代中国,正式、隆重的礼仪活动总是奏乐和表演乐舞的,因此礼乐总是并存的。乐美化了礼仪活动,使后者显得更加隆重、庄严和神圣,并且激发了人们最虔敬、深沉、诚挚、热烈的情感。其作用如《春官宗伯下》所说,是“以和邦国,以谐万民,以安宾客,以说远人,以作动物”。这样,礼乐就成为古代政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孔子说:“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音乐同“征伐”相提并论,甚至置于“征伐”之前,列为天子所当关心、并应直接掌握其决定权的重要活动,可见乐同礼一样,不仅是个人精神修养活动的基本环节,更是国家政治的头等大事。儒家如此重视乐,是因为如《礼记·乐记》所说:“致乐以治心。”因此,中国传统文化是礼乐文化,它把具有极高美感的精神价值、精神生活规定为个人和国家应当追求的基本目标,这是东方文化的人文精神的突出表现,是中国古代文化中最值得珍视的传统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