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审乐知政》原文|注释|赏析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是故先王慎所以感之者。故礼以道其志,乐以和其声,政以一其行,刑以防其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之音矣。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凡音者,生于人心者也。乐者,通伦理者也。是故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唯君子为能知乐。是故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是故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知乐则几于礼矣。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是故乐之隆,非极音也。食飨之礼,非致味也。《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于是有悖逆诈伪之心,有淫泆作乱之事。是故强者胁弱,众者暴寡,知者诈愚,勇者苦怯,疾病不养,老幼孤独不得其所。此大乱之道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衰麻哭泣,所以节丧纪也。钟鼓干戚,所以和安乐也。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射乡食飨,所以正交接也。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

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同则相亲,异则相敬。乐胜则流,礼胜则离。合情饰貌者,礼乐之事也。礼义立,则贵贱等矣。乐文同,则上下和矣。好恶著,则贤不肖别矣。刑禁暴,爵举贤,则政均矣。仁以爱之,义以正之。如此则民治行矣。乐由中出,礼自外作。乐由中出,故静;礼自外作,故文。大乐必易,大礼必简。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

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和,故百物不失;节,故祀天祭地。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如此则四海之内合敬同爱矣。礼者,殊事合敬者也。乐者,异文合爱者也。礼乐之情同,故明王以相也。故事与时并,名与功偕。故钟鼓管磬,羽籥干戚,乐之器也。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簠簋俎豆,制度文章,礼之器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故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

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论伦无患,乐之情也;欣喜欢爱,乐之官也。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

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其功大者其乐备,其治辩者其礼具。干戚之舞,非备乐也;孰亨而祀,非达礼也。五帝殊时,不相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乐极则忧,礼粗则偏矣。及夫敦乐而无忧,礼备而不偏者,其唯大圣乎!

天高地下,万物散殊,而礼制行矣。流而不息,合同而化,而乐兴焉。春作夏长,仁也。秋敛冬藏,义也。仁近于乐,义近于礼。乐者敦和,率神而从天;礼者别宜,居鬼而从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礼乐明备,天地官矣。天尊地卑,君臣定矣。卑高已陈,贵贱位矣。动静有常,小大殊矣。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则性命不同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如此,则礼者天地之别也。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51〕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厚。乐著太始〔52〕,而礼居〔53〕成物。著不息者天也,著不动者地也。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故圣人曰礼乐云。

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54〕,夔〔55〕始制乐以赏诸侯。故天子之为乐也,以赏诸侯之有德者也。德盛而教尊,五谷时孰,然后赏之以乐。故其治民劳者,其舞行缀远〔56〕;其治民逸者,其舞行缀短。故观其舞,知其德;闻其谥〔57〕,知其行也。《大章》,章〔58〕之也。《咸池》〔59〕,备矣,《韶》〔60〕,继也。《夏》,大也。殷周之乐尽矣。

〔注释〕  方:当为“文章”,意为色彩斑斓。  比音:曲调的连接。  干戚:以刀剑、盾牌为道具的武舞。羽旄(máo):文舞的道具。“旄”为旗杆头上用牦牛尾做装饰的旗子。  噍(jiào)以杀(shài):声音急促、低沉。  啴(chǎn):舒缓。  发:高昂。散:悠扬。  厉:猛烈。  廉:纯正。  极:终极目的。  乖:违背情理,不正常。  宫:古代五音之一,相当于简谱的“1”。以下商、角、徵、羽为另外四音,相当于简谱的“2”、“3”、“5”、“6”。  怗(zhānzhì):声音不和谐。  陂(pèi):倾斜。  郑卫之音:春秋、战国时期郑、卫国的民间音乐,后多指淫荡的乐曲或文学作品。  比:接近。  桑间:地名,在濮水畔,传说“殷纣使师颜作靡靡之音,已而自沉于濮水。”  食飨(xiǎnɡ):乡人在一起饮酒。  致:意同“极”。  《清庙》:《诗经·周颂》中的一篇。  朱弦:红色丝弦。越(huó):瑟底小孔。疏越:稀疏的底孔。  玄酒:上古祭祀用水。俎(zǔ):古代祭祀时盛祭品的器具。  反:同“返”。  知知:前一个“知”同“智”,心智;后一个“知”意为觉知,感觉。  反躬:自我审视。  泆(yì):放荡,荒淫。  衰(cuī):古代的丧服。  昏:同“婚”。冠:古代男子成年之礼。笄(jī):古代女子成年之礼。  射乡:地方上的士大夫以射箭为内容的礼仪活动。  (yán):同“沿”,沿用,因袭。  籥(yuè):古代管乐器。  缀:舞者的位置。兆:舞位的范围。  簠簋(fǔ ɡuǐ)、俎豆:古代盛祭品的礼器。  周还:转圈子。裼(xī):脱去上衣,露出身体一部分。袭:穿衣,覆盖。  作:创作,创新。  论伦:论乐所蕴含的伦理。  官:《史记·乐志》作“容”,表现。  施:用。  越:发。 辩:遍。  孰亨:同“熟烹”,将肉煮熟。  敦:勉力。  率:循。  居:依照。  官:取法,效法。天地官:取法于天地。  卑:指泽。高:指山。陈:成列。  方:指各种动物。  齐:读为“跻”,意为升。  奋:《周易·系辞上》作“润”。  煖(nuǎn):同“暖”。  升:成。 〔51〕 蟠(pán):充满。 〔52〕 太始:原始,最初。 〔53〕 居:作“辨别”解。 〔54〕 《南风》:古诗名。 〔55〕 夔(kuí):传说舜时乐官。 〔56〕 缀远:舞位的距离远,表明参加的人比较少。 〔57〕 谥(shì):古代对死去的帝王、贵族、大臣的称号。 〔58〕 章:同“彰”,彰明。 〔59〕 《咸池》:古乐名,相传为尧时代的乐。 〔60〕 《韶》:古乐名,相传为舜所作。

〔鉴赏〕 作为《礼记》第十九篇的《乐记》,是中国最早的音乐理论专文,公孙尼子著。作者生活在战国初期,相传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丘的再传弟子。这里所说的“乐”包括诗歌、音乐、舞蹈,涉及古代主要的艺术部类。此文系统论述了儒家的音乐论、艺术观和美学思想,是我国古代音乐理论的代表作。该文所讨论的内容十分广泛,如关于音乐的形成,音乐的本质和特征,音乐和政治的关系,音乐和生活的关系,音乐的审美作用,它的陶冶精神和教育的作用,音乐的社会功能,音乐家和作品的道德性,还论述了音乐的创作过程。

《乐记》首先论述了音乐的起源和本质,提出音乐、艺术是人心感于物而产生的情感的表达,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这是一种“物感说”。这里的“物”,不仅指自然景物,也指社会生活;可以是能够具体地指明的某些特定事物,更可能是种种事物合为一体的情境。这里的“感”不是机械地反映外物和被动地接受外物的作用,而是心灵由特定的情境引起的情感。因此作为音乐的主要表现手段的声音同情感关系特别密切,《乐记》对此作了非常充分而生动的说明:内心有悲伤的感受,发出的声音急促而低沉;内心有快乐的感受,发出的声音舒展而徐缓;内心有喜悦的感受,发出的声音欢快而激昂;内心有愤怒的感受,发出的声音粗壮而猛烈;内心有恭敬的感受,发出的声音平直而纯正;内心有爱慕的感受,发出的声音悦耳而柔和。

这种“物感说”强调了音乐是以声音的形式表达主体对主客体互动的一种特别的感受,比起以音乐或艺术是对外部世界的模仿的“摹拟说”,不仅更真实地揭示了音乐的起源和形成过程,而且更深刻地触及到音乐的本质。音乐中的“音”既不是同客体毫无关系地存在于内心世界,又不是直接简单地摹拟外部音响。这种观点既看到了情境在音乐形成中的作用,又说明了心灵由“感”而“动”的主观能动性。《乐记》“物感说”对后世中国文论和诗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在确定了音乐的起源和本质以后,《乐记》说明了“乐”的种种特征。它具有情感性,这决定了音乐具有抒情性特点。乐具有形象性,所谓“乐者,所以象德也”,是说音乐是对德性的形象表达,故而它能更深地进入人的心灵。“乐”的形象是由有组织的声音和所描绘的人和事物来体现的。它还有娱乐性,“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这说明了乐使人快乐,是人们为了满足感情的需要所不能没有的。

《乐记》着重讨论了音乐与现实的关系,改变了商周以来把音乐从属于祭祀敬神的传统,强调音乐是现实世界和社会生活的反映,从而形成了我国音乐的现实主义方向。与此同时,它又反对那种把音乐当作纯粹的享乐消遣的奢侈品的看法,说:“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作者认为音乐“生于人心”,人生活与社会之中,具有道德意识,所以“乐者,通伦理者也”。这是说音乐反映了社会生活和人们之间的关系,表达了具有普遍社会意义的情感。因此《乐记》提出欣赏音乐首先要体味其中所包含的思想内容和社会意义,不能把音乐当成自然意义上的纯粹的声音。它指出:“知声而不知音者,禽兽是也;知音而不知乐者,众庶是也。”由此它要求“审声以知音,审音以知乐,审乐以知政,而治道备矣”。

在《乐记》中音乐同现实社会的关系集中地表现为音乐同政治的关系,因此它特别详细地描绘了各个时代的政治状况是如何通过音乐表现出来的。治世政治清明,音乐就安详而快乐;乱世政治黑暗,音乐就饱含怨恨和愤怒;国家将亡时代民生困苦不堪,音乐则充满悲哀。此外,根据《乐记》,各个时代的音乐是否繁荣也是同社会政治状况密切相关的。它对中国音乐史上不朽作品产生的社会原因的解说是“王者功成作乐”,说“功大者其乐备”,功业越大,政治越清明,“乐”越完备;并且用这样的音乐来表现这个时代的精神,所以“观其舞,知其德”。古代伟大的时代产生的音乐《大章》、《咸池》、《韶》、《夏》都显示出宏大的气象。

自古以来乐总是同礼并用的,因此人们常常将礼乐并提。《乐记》把礼乐同“刑”、“政”即法律和政治并列为治国的四个基本手段;“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这就是说,音乐不只是被动地反映社会现实,而且能够积极地干预社会。《乐记》对礼乐的作用加以对比分析,提出“乐者为同,礼者为异”。它认为乐表达共同的心声,在人们之间培育相敬相爱的情感;而礼则是用种种规定来分别人们身份的不同,使亲疏、上下、高低、贵贱有序。两者都是为了保持社会的良好秩序。它说“同则相亲,异则相敬”。它具体地描述了乐的这种社会作用,说“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父子兄弟同听之则莫不和亲”。它认为这种作用同礼、刑和政一样能够达到“同民心而出治道”的目的。乐的另一社会功用表现为它是教化之具。音乐能够“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纯正无邪的乐章,其声快乐而不放任,节奏感人至深,可以化民成俗,使人心向善,恶念就不易产生,人们就能够返回人的本性。

由上可见,《乐记》对乐与现实的关系的论述是全面而深刻的,它奠定了我国古代美学理论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