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熙载
刘熙载(1813—1881),清代学者、文学评论家。字融斋,江苏兴化人。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84年)进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同治三年为国子监司业,官至詹事府左春房左中允、广东学政。精通经学、文学、语言学、天文算法。晚年主讲上海龙门书院达14年之久。所著《艺概》强调“诗品出于人品”,认为作品的艺术价值与作家的品德直接相关。考察作品首先要看思想内容及作家的思想品德。给予屈原、司马迁、李白、杜甫、苏轼、辛弃疾等作家以很高的评价,对艺术造诣较高而人品不佳的作者,则表示不满。主张文学作品应有独创性,要有“反传统”精神,对那种“于彼于此,左顾右盼,以求当众人之意”的庸俗文风,予以否定。但他要求用《六经》规范创作,把“温柔敦厚”、“发乎情止乎礼义”的封建诗教作为创作的基本原则,亦有一定局限性。著有《昨非集》、《艺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