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拍·刘东山夸技顺城门十八兄奇踪村酒肆》解说与赏析

《两拍·刘东山夸技顺城门十八兄奇踪村酒肆》解说与赏析

本篇见于《拍案惊奇》卷3。小说叙写明朝嘉靖年间直隶河间府交河县退役缉捕军校刘东山,一次贩卖驴马到京师,因在顺城门骡马店大夸海口,惊动在场的一伙绿林好汉,结果在回交河途中被一绿林少年劫去全部骡马钱,后来又在自家店中再次遭遇这伙绿林好汉并为他们的豪情侠义所折服。正如小说开头所说,作者所要表达的就是“强中更有强中手,莫向人前夸大口”这样一个简单的人生道理。

明代宋幼清《九籥集》中有一篇文言小说《刘东山》,情节与本篇基本相似。但本篇经过作者凌濛初的白话敷演,情节更加生动,人物更加丰满,在艺术上有明显提高。

这篇小说的艺术成就主要表现在人物刻画上。小说中的刘东山,原在北京巡捕衙门里当一名缉捕军校的头。此人有一身好武艺,弓马熟娴,发矢再无空落,人号他“连珠箭”。这便成了他骄傲自大、夸口吹牛的资本。小说写他退役后由老家交河贩卖驴马到北京,在顺城门骡马店遇上邻舍张二郎。张二郎出于好意,提醒他路上当心:“良乡、鄚州一带盗贼出没,白日劫人。老兄带了许多银子,没个做伴,独来独往,只怕着了道儿,须放仔细!”按照一般人情事理,他应该表示感谢,并真正引起警惕才是。但刘东山的反应却出人意料:“东山听罢,不觉须眉开动,唇齿奋扬,把两只手捏了拳头,做一个开弓的手势,哈哈大笑道:‘二十年间张弓簇箭,不曾撞个对手;今番收场买卖,定不到得折本!’”寥寥数十个字,一个自吹自擂、不可一世的自大狂者的形象便跃然纸上。

小说接着写刘东山上路之后,一个少年骑马赶来。少年言辞谦恭,自称归家婚娶,因是同路,要求同行。东山答应。路上少年恭维他“久闻先辈最善捕贼”,还问他“一生捕得多少”、“也曾撞着好汉否”;这一问正搔着东山痒处,他正要夸逞自家手段,又觉得少年可欺,便侈口道:“小弟生平两只手一张弓,拿尽绿林中人也不计其数,并无一个对手。这些鼠辈何足道哉!……倘若前途撞着,便中拿个把儿你看手段!”亏他也不怕把牛皮吹破。

作者采取欲抑先扬、欲擒故纵的手法,先让刘东山把牛皮吹够,然后再一步一步地揭他的短,出他的丑。小说写他吹牛过后,少年提出借他的宝弓一看,结果被少年“一拽就满,连放连拽,就如一条软绢带”;东山也提出要看少年的弓,结果他“用尽平生之力,面红耳赤,不要说拉满,只求如初八夜头的月再不能够”。此时东山已预感到这同行少年并非等闲之辈。一过雄县,少年拍一拍马,那马腾云也似前面去了。东山是贼窠中弄老了的,一见此状,自是慌了手脚。所以当那少年掉转马头,先让东山听箭,接着又将一箭引扣、正对其面并令其留下骡马钱时,他只有乖乖地跳下鞍来,解下腰间所系银袋,双手捧着,膝行至少年马前,连连叩头,只求饶命。这与小说开头写他夸技顺城门时的“须眉开动”、“唇齿奋扬”、“哈哈大笑”以及前面路上对同行少年夸口所说的“便中拿个把儿你看手段”等等形成强烈的对比,具有很深的讽刺意味。

小说写到这里已是高潮,刘东山的形象和作品的主题也已基本完成。但作者却又特意安排一次刘东山与绿林少年的再次相遇。小说写刘东山被劫之后,非常懊丧,回家开酒店度日。真是冤家路窄,刚巧有一伙绿林好汉来他店中吃酒,其中之一就是雄县路上劫他骡马钱的同行少年。一旦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刘东山直吓得面如土色,双膝跪下。不料那少年却跳离席间,也跪下去,扶他起来,并向他解释道:当年所为,只不过是弟兄们因在顺城门听刘东山自夸手段,心中不平,特叫他本人赶去跟刘东山开个玩笑。这次故人相见,不但不找麻烦,而且还以十倍加还。刘东山感恩戴德,但“遇此一番,过后再不敢说一句武艺上头的话,弃弓折箭,只是守着本分营生度日,后来善终”。这酒店还金一段决不是可有可无的,它不仅有着补叙情节、交代因果的结构意义,而且还具有强调东山接受教训、突出绿林豪杰轻财好义的重要作用。

小说中的同行少年,也是一个被作者刻画得颇为传神的人物。小说写他赶上刘东山之后,并不马上动手,而是与之攀谈,假意恭维,如说:“久仰先辈大名,如雷灌耳,小人有幸相遇”; 又说:“正好与先辈作伴,同路行去,放胆壮些。”这显然是有意麻痹东山。接着又写他故意揉搔东山痒处(引文见前),引逗东山大吹牛皮。待其吹得正高兴处,他却提出借弓一看,并把弓拽得像一条绢带,略给东山一点颜色看看。就是一过雄县真要动手之时,他也是先让东山听其箭声,然后引箭正对其面,如同猫儿戏鼠一般,让东山乖乖地留下骡马钱。小说通过同行少年一路上对刘东山的恭维麻痹、引逗戏弄直至最后动手劫钱,不仅表现了他的膂力过人、箭术高超,而且表现了他的从容不迫、老成练达,而最后一段的酒店还金,更表现了他(和他的同伙)任侠好义的豪侠本色。

小说中的十八兄,显然是这伙绿林好汉的头。因为他不是本篇小说的主要人物,所以作者对他的描写比较简略: 只是写他不与众人住在一起,众人对他十分尊重,遇事都要跟他商量;而他对众人“也不甚与他们言笑,大是倨傲”;又写他“一个吃的酒肉,比得店中五个人”,“煽起炭火做煎饼自啖,连啖了百余个”;还写他独来独往,来去无踪——但由于小说对同行少年等众好汉描绘得气韵生动,通过众人的烘托,加之他本人的行动又带有几分神秘色彩,故使这个人物也能给人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

这篇小说所设置的矛盾双方,一方是本领有限、盲目自大的刘东山,一方是武艺高强、重义任侠的众豪杰,作者显然是批评前者、赞美后者的。这里所写的绿林豪杰,就是明清时代民间所谓的响马。他们是封建社会后期社会政治不安定的产物,但他们不同于农民起义,从本质上说,是社会消极因素。由于当道的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剥削、压迫更重,危害更大,而他们劫掠的目标又往往是富人而不是穷人,而且有时还能做出某种侠义之事,所以他们往往容易得到人们的谅解甚至称道。凌濛初在《拍案惊奇》第8卷《乌将军一饭必酬 陈大郎三人重金》中所称道的乌将军,虽与本篇的绿林豪杰不尽相同,但所表现的“剧盗有深情”却是一致的。在《乌将军一饭必酬》的开头,作者还特别拉出《水浒传》借题发挥:“盖为这绿林中也有一贫无奈借此栖身的,也有为义气上杀了人借此躲难的,也有朝廷不用沦落江湖因而聚义的,虽然只是歹人多,其间仗义疏财的到也尽有。”所有这些,都反映了作者是以人民群众的眼光而不是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看问题,都表现了作者的进步思想。